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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文件粗疏 灣仔區議會拒討論巴士路線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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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運輸署的年度巴士路線計劃,在提交首個區議會是便觸礁。灣仔區議會發展、規劃及交通委員會昨討論,區議員炮轟運輸署文件粗疏、資料不足,又未有處理區內需求,擱置討論文件並要求運輸署修改後在下一次會議重新提交。

引發區議會不滿的導火線,在於運輸署文件中建議延長新巴18(北角至上環)服務時間,但未有交代新增的服務時間的巴士班次及使用車輛,運輸署代表在會上才表示班次為15分鐘一班。新民黨區議員李文龍質疑文件中列出的巴士數目為3部,認為無法維持15分鐘一班,運輸署才表示會有其他額外車輛行駛18。

螢幕快照 2019-02-13 上午10.12.00

另一導火線在於巴士路線計劃建議新增多條路線行駛灣仔區,區議員李碧儀表明理解新界區往港島需求,但詢問增加或減少多少行經灣仔區的巴士班次,運輸署才展示早已準備的投影片,其中軒尼詩道及怡和街全日將增加35個及17個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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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區議員連番炮轟運輸署,李文龍斥文件未列明18的班次及使用車輛,「口講口賠呀?」又稱署方代表「喞牙膏」,「完全唔合邏輯、不知所謂」。李碧儀亦不滿,指署方早已準備資料,卻待議員提問才提供。民建聯鍾嘉敏更要求擱置討論,認為運輸署只給予太少時間予區議員回應文件,「對議會唔公道、唔尊重」,促「唔好每一次都係咁樣」。

區議員伍婉婷直指文件粗疏,建議的內容不反映文件中稱「以鐵路為主」的政策,又未列明18的班次及使用車輛,質疑「仲有咩文件無寫?」並反問「點解要收埋」。她重申她並非反對偏遠地區往來港島的需要,但支持擱置討論是因為建議內容違反巴士路線重組的精神、資料不足,區內需求亦不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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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婉婷、鍾嘉敏

區議員楊雪盈則指,運輸署的巴士路線計劃連年忽略區內需求,包括未有鐵路服務的地區如大坑。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區議員李均頤表示,委員會曾與運輸署及巴士公司舉行「pre meeting」,但時間太急。她表示運輸署向灣仔區議會交代巴士路線計劃的傳統,是會同時交代對區內道路的負荷。李均頤要求運輸署在下一次會議(四月)才再討論,又打算將此議程列為長期跟進事項。

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徐淑婷回應期間,遭委員會副主席、自由黨林偉文叫停,指即時回應是「多餘,返去反省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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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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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


天秀墟開荒商戶不獲續約 批東華三院過橋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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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3年開業的天水圍天秀墟,原於「扶貧」為目標。六年之後,東華三院收緊管理,有10檔商戶於農曆新年前被要求遷出,包括開墟的「開荒牛」。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昨聯同商戶召開記者會,促民政事務局介入,他們亦將於翌日(2月14日)早上到「天秀墟豬年新春團拜」請願。

由政府設立、東華三院管理的天秀墟,自2013年起營運,以「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推動社會共融」作旨,共有177個月租檔位,每檔鋪位約有4平方米的空間,主要以乾貨、雜貨及海味舖為主。東華三院自2014年起實施「檔主需親自駐檔」及「營運時間要求」的守則,最新的守則規定每月營業不少於20天及每天營運不少於8小時,稱目標為防止檔位閒置、私下轉讓予他人從中獲利,和被濫用為貨倉的情況。

天水圍天秀墟十檔商戶,於農曆新年前被東華三院以「未達到營運時間要求」,要求於2月1日前遷出,影響商戶包括已在墟市苦守多年的「開荒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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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海味舖的葉女士指,天秀墟剛營運時是十室九空,「開咗成日都係零雞蛋」,加上舖位狹窄不能容納太多貨物,故多申請一個舖位。東華三院當時回覆指可以以他人身份代為申請,以「孖舖」的形式繼續經營。葉女士指,至天秀墟漸有起色後,新任天秀墟經理認為人流暢旺而且申請者眾多,「過橋抽板」地趕走十檔商戶,但卻縱容其他「孖舖」的商戶經營。葉女士認為東華三院作為慈善機構,此舉是「逼死」他們,「一開始無諗到係咁,依家就好似被東華玩緊」。她批評東華三院於農曆新年前要求她遷出,令她因無法銷售預早購入的年貨,而損失近80萬。

天秀墟每日均有巡察制度,職員會每小時巡邏,並用攝錄機點名。葉女士斥責是「監獄式簽到」,就連用膳和如廁都擔心會錯過點名時間。她指東華三院會採用警告信制度,商戶收到三次警告就要「收舖」。

經營雜貨店的黃先生指,自己需要經常外出送貨,不能親身點名,最終不符合「營運時間要求」而被逼遷出,他指自己已年過六十,工作能力低,質疑東華三院現時的管理與「社會共融」、「基層扶貧」初衷截然相反。

經營糖果零食鋪的洪女士直言,天秀墟問題在於管理上出現偏私和濫權,她斥責新任經理與某些店舖關係密切,即使那些店舖出現違規,超出營業範圍擺買亦不會被警告。洪女士得知自己因「未達到營運時間要求」而要求遷出後,曾向管理層查詢出席紀錄,但管理層卻以「需要查一查」作藉口,至今仍未能向她提供紀錄,「我哋有權知道!」她曾向東華三院總部投訴新任經理執法不公,但最終卻被新任經理恐嚇「你同我講就得,唔使同總部講」。洪女士會後更向記者透露,曾有東華三院社工協助他們,但該社工近月無故被調遷,質疑新任經理是否想「換血」。

洪女士
天秀墟檔主洪女士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指,天秀墟大部分商戶都屬單親家庭或長期病患者等,原意是希望透過天秀墟自力更生。他和商戶促東華三院撤回於2019年2月1日收舖的行政決定,民政事務局亦應介入事件,聯同東華三院檢討天秀墟營運及管理安排。

熱血公民逸澤區社區主任王頴思會後表示,星期四(2月14日)東華三院將舉辦「天秀墟豬年新春團拜」,屆時會有高層到場,他們會到場請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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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頴思、鄭松泰

東華三院回覆查詢時指,由於有檔戶反映舊有的簽名制度無法監察檔位被用作貨倉以及一人看守多個檔位的情況,故於2017年11月經管理諮詢委員會通過後,以拍照方式代替簽名制進行點名。東華三院又指,巡查駐檔的記錄屬個別檔主的個人資料,檔主需要經既定程序申請方可檢閱及知悉。東華三院稱若遇特殊且合理的情況而未能達到駐檔要求,可提供有效證明上訴,並由非東華三院代表組成的天秀墟上訴委員會,以客觀及獨立方式去討論及議決個案,確保裁決公平公正及合理。

針對是次事件,上訴委員會亦已開會審視17名檔戶上訴呈請,其中三檔上訴得直,其他上訴不得直的14檔檔户,當中尚有9檔仍在商討交還檔位的安排。東華三院更特別指其中7名檔主在墟內佔用兩個或以上檔位,即使上述有關檔位不獲續約,他們仍然持有檔位繼續在墟內營運生意,自力更生。

記者:陳紫晴

中西區區議會問極唔講 運輸署拒交代第二階段通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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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吳兆康

(獨媒特約報導)中環灣仔繞道在上月20日作第一階段通車,中西區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今早舉行特別會議,運輸署簡介東區走廊連接路和繞道全面通車的交通安排,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均要求運輸署立刻交代第二階段通車的實際日期。但署方官員沒有回應,在委員會主席陳財喜追問下,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工程)(港島)梁少江才稱會爭取在二月內開通,指一旦確定通車日期,便會對外公佈。

在會議上,路政署總工程師黎國輝稱,繞道西行線接駁林士街天橋的工程原定需時一個月才能完成,在在星期一至六的朝七晚七進行,但部門眼見工程能改善交通,遂和承建商日以繼夜進行工程,指道路工程已在農曆新年前完成。署方目前正進行配套工程,即加設道路標記及指示牌。

吳兆康斥運輸署規劃離地

民主黨吳兆康斥運輸署路牌的指示混亂及規劃離地,炮轟運輸署昨日出席灣仔區議會時,竟拒絕答覆通車日期,「你竟然話唔關灣仔事。」他不滿運輸署沒有官員為第一階段的混亂負責,又斥署方沒有妥善處理漏水情況,要求政府尋求獨立人士核實現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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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許智峯不滿運輸署賣關子,同要求立即交代通車日期,「商用車、貨車司機都要知幾時開,要做好準備吧」。他重申,中環灣仔繞道的主旨是不入中區的車便使用繞道,要求署方公布實際數字,「其實抒緩咗幾多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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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陳學鋒質疑,繞道最大問題是隧道外圍的路牌指示混亂,例如西區一帶的周邊指示不足。他又認為道路設計有技術問題,要駕駛者在短時間內揀定行車線,尤其近中環出口及清風街,要求署方將路牌設定得更簡單清晰。葉永成則稱,必須將東向西行沿線的路標優化,「一定要清清楚楚,中環就中環,開之前就好做好佢啦。」

運輸署繼續唔交代通車日期 張國鈞:要睇埋通勝,擇埋日?

民建聯張國鈞表示不會讚運輸署的「努力」,認為第一階段的混亂已是可以預見,強調運輸署在「判出去個刻就要日以繼夜」,認為狀況不理想,又不滿仍未公布第二階段的開通日期,「要睇埋通勝,擇埋日?」

李志恆認為地面的路牌欠完善,「有得睇梗係睇地面,無先焗住睇駕空路牌。」他質疑署方在第一階段通車時,沒有把相關資料交給導航系統公司,「到時開通又製造第二次混亂」。他表示,署方未公布日期是因為未得到中西區區議會的同意,所以便不能公佈通車日期。

民主黨鄭麗琼表示所謂的特別會議,卻只得一張文件。她認為,中環灣仔繞道最大問題是令駕駛人士花了更多時間才能到達目的地,要求署方及警務處應讓駕駛人士知道交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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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路牌混亂欠清晰 甘乃威:好事變成壞事

民主黨甘乃威認為,運輸署和路政署在第一階段通車時弄得天怒人怨,斥「呢個就係特區政府的現況,將好事變成壞事」。甘乃威表示,港人已經使用干諾道和告士打道長達三十年,但卻要突然改變駕駛習慣,而且指示的路牌混亂及欠清晰,「入面開八十公里,要人揀去邊,我好擔心到時隧道入面會有意外。」

官員回應時的答覆簡短,運輸署梁少江表示,署方其實已就第二階段的繞道通車向職業司機問了意見,稱會再增加指示牌,並會聽取議員的意見作優化。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工程)鄭君能稱,署方在通車幾個月前,已將數據模型資料交給導航公司,但卻未能應用,反指運輸署的網站及手機程式已有相關資料。

在會議後,記者要求署方扑咪回應,吳兆康指官員欲借和民政事務專員開會而避見記者。他又對獨媒重申,嚴重不滿署方依然沒有交代通車日期,指巴士公司、小巴、校車需時規劃,「咁樣做嘢唔掂。」

記者:麥馬高、周孝盈

責任使人平庸,也使人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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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鏗鏘集》請來譚蕙芸訪問莊梅岩,在談及創作、婚姻和親職的拉鋸時,莊梅岩說了一句:責任使人平庸。我第一刻看到時,只覺說到心坎。即便我是單身不婚不生育的女性,但生於家庭的制度性環境中,依然要擔起制度加身的責任,並因而調整自己的人生圖景。平庸,就可能是結果。

過後,我開始思考「責任」這個概念。

莊梅岩所說的「責任」,我理解為在日常生活中因著親職和家庭身份而要負上的勞動,不管是財政、體力,還是情感勞動,用簡單的話就是,湊仔,照顧年老父母,做家務,之類。比起創作,甚至工作,抑或投身改變社會,當然可以是平庸的,而事實上有許多人進入家庭後就只在意家庭和自身,對世界漠不關心,說實話,我也不時覺得這些人平庸得緊。

然而,親職的責任,也令某些人變得矜珍。

作為研究者,我總是非常希望可以概念化愛這種東西,使之成為可量度和測試的東西;但作為寫作者,總覺得這個把愛概念化的念頭非常傻氣,而且往往徒勞,因為不同人對愛的主觀理解可說是南轅北轍。

上面明明在說責任,為何轉向了說愛?

負責任不等於愛;但我所理解的愛之中,一定包含責任。責任是能有界限的,可預算的,但愛可以是沒有底線的,這是愛的可怕之處,它往往能把人催迫至極限;但也是因為這種推逼之力,把人變得不再平庸。

我看過自閉孩子父母令人汗顏的巨大付出;看過中年子女對年老雙親最默默無聞的照顧;看過摯友忍著淚和屈辱無條件的照料病重家人;看過友人在親人出現無法理解的精神狀況時仍然帶著驚恐勇敢面對。這些行為,全部都是責任,但我總覺得當中必然有愛在支撐;而當中展現出的人性矜珍,足夠令人過目不忘。

我也很在意自己變得平庸,但我更在意的是,個人因為愛而被磨蝕淨盡。能遇上所愛之人/事/物,並能展現愛這種品性,可堪難能可貴;但愛是需要物質支撐的行為,而這種支撐是社會性的,必須是,並且需要被制度化,否則愛就會無止盡的消耗個人,不止無法創作,無法追尋理想,甚至難以存活。(親職)責任不一定使人平庸,如果這些責任並不把個人過份消耗。

如若無法改變這現狀,那作為寫作者,我的責任就是自他人的平庸中記下矜珍之物,如果我能看見。

港珠澳大橋紀錄造假 反映路政署監管得過且過同港鐵差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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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編輯所擬。

港珠澳大橋雖然已經通車,但作為以百年壽命為設計標準的鋼筋混凝土跨海大橋 (部份為海底隧道),至今已被揭發最少兩宗工程造假事件,分別為 (1) 壓磚仔造假;及 (2) 後補簽署檢查及測量申請合格表格(RISC FORM)。前者正在法庭審訊,其中兩人已認罪,其一入獄32個月,另一人改作污點證人 [1];後者則剛被揭發,情況與沙中線紅磡站相似,反映並非單一事件,有理由相信是工務工程的普遍情況。

然而,路政署在大橋工程後補文件的事件回應記者時強調『事件不涉及工程質量問題』,理據竟然是:『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能在短時間內提供充分證據,顯示一直有系統地儲存大量紀錄,且過程中無發現有任何虛假文件情況。』[2] 必須指出,今次揭發有關觀景山隧道通風管道鋪設混凝土板的工程,所欠RISC表格超逾萬張,佔所有表格的28%,絕非少數;時間方面總承建商中國建築於2016年6月24日完成紮鋼筋工序,卻在2018年7月中旬,即大橋開通前幾個月,承建商及駐地盤工程師才在表格上簽字確認,欠交時間長達兩年多,並非因工作忙碌拖延三數日的小問題;而且事件並非政府主動通知傳媒,而是傳媒收到漏出的補簽表格,經報導後,署方才承認事故,但署方在過去多次來立法會追加撥款均沒有提及有關欠交表格事件,反而一直向總承建商發放合約金額,似乎政府存心隱瞞。


圖1 大橋

路政署署長可能以為,只要找個顧問報告,認為欠表事件不涉及工程質量問題,就可以令公眾接受,但即使顧問認為承建商一直「有系統」地儲存紀錄和「無發現」虛假文件,亦不能有效證明事件不涉及工程質量問題,這是邏輯。相反,平時的文件儲存都好有系統,突然在某一部份的文件儲存卻出現大欠失,事情更加可疑,更有可能與故意欠交或故意毀滅證據有關,而顧問無發現虛假文件的原因多不勝數。事實上,署方發現壓磚仔造假事件後,仍會做些打石屎鎗等表面測試工作,以量度造假對石屎強度的影響,但今次發現逾萬後補驗收表格,竟沒有進行任何負載壓力測試等工作,只強調顧問認為不涉及質量問題。工程安全牽涉人命關天,實不應因一時的所謂無發現便接納補簽文件。

RISC 表格是工地驗收記錄,經不同相關組織代表及多層管理層加簽,確認工地工程是否合格,若沒有這些記錄,工程人員根本沒有任何科學依據判斷工程質量能否達到設計和法律的要求,後補記錄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尤其是有關紮鋼筋工序,因為完工後便會灌漿落石屎,之後根本無法檢查具體工藝質量。正如沙中線紅磡站事件的討論一樣,既然欠缺有關紮鋼筋的驗收合格證明,唯一可以確定工序是否合格的方法就是打開石屎,扭出鋼筋(用超聲波檢測方法都被警方證實因誤差太大而不宜採用),重新檢測,但仍只能抽樣檢查,並不如原本的百分百驗收般可靠。

加上,同類型欠缺表格的事件在沙中線紅磡站也有出現,而獨立調查委員會因而須要擴大調查範圍,那麼為何大橋卻可以署長話OK就OK?再者,大橋的工程造假有前科,壓磚仔由一家獨立的顧問公司負責執行,尚且可以合謀造假,該公司依時交出所有完整檢測記錄,但原來內容係假!那麼總承建商連紮鋼筋記錄都無,政府又憑甚麼可以肯定補簽的記錄係真?壓磚仔造假案正好警惕政府的工程人員,即使完全符合系統程序要求,仍有造假空間,更何況沒有依循系統程序,記錄不全,根本等同監管系統崩潰,怎可容許補簽了事?

事件反而反映路政署內部對工程質量監管態度得過且過,與港鐵工程管理層差不多,這與工務工程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有關,以大橋工程為例,基本上只有路政署把關,而路政署又身兼顧客(client)身份,明顯有利益衝突,尤其是因為某些外在原因急於通車,便會把監管力度減弱。路政署未有解決這一矛盾,反而把監管工作外判給顧問公司就以為可以萬事大吉,但在兩項工程的外判工程顧問公司都對承建商的監管力度出奇地鬆懈,以大橋事件為例,工程顧問公司在欠缺表格兩年後才通知路政署,但原意係在每一工序完工時必須即時簽署表格,經多層管理層確定合格後才可向承建商發薪、才可進行下一工序、才可通知混凝土公司準備材料,那麼這兩年時間到底整個地盤的監管系統發生了甚麼事?期間的工序還可信嗎?

相反,由於私人工程受《建築物條例》監管,即顧客與監察者相互獨立,發揮制衡作用,不會因顧客趕時間或想慳錢而放鬆監管要求,亦不會因為監管者被賄賂而顧客會犧牲自己的利益。(圖2)這可能可以部份解釋為什麼香港政府的工務工程一直出現貪污造假醜聞,工程質量問題時有發生的情況。


圖2 政府工務工程在結構上出現內部矛盾,顧客與監管者合二為一,每當兩者有衝突時,顧客為自身利益可能會犧牲工程質量

[1] 蘋果日報 (2019) 港珠澳大橋測試造假案污點證人現身說法 指同事互相學習甚至無師自通,2月11日
[2] 明報 (2019) 港珠澳橋承建商過萬張RISC表格遲交 路政署:不涉工程質量問題,2月10日。

中大研究:7成外傭每日工作逾13小時 3成半須假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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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大賽馬會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助理教授鍾一諾、社會學系副教授同鈺瑩、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碧樺依、社會學系系主任方偉晶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人口遷移與流動研究中心進行全球首個關於外籍家庭傭工工作及健康狀況的大型調查,發現本地外傭受工作待遇影響,身心健康欠佳。有7成受訪外傭表示每天工作超過13小時,3成半人於假日仍須工作。研究團隊指出,法例規定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以致難以控制工時,建議加強監管及社會服務支援。

拖糧、加班等因素影響身心健康

調查於2017年5至9月進行,研究團隊於星期日到外傭聚集的區域,以問卷形式訪問了2,017名外傭,包括1,405名菲律賓人及612名印尼人,平均居港時間為6年。

結果顯示,62%受訪者每天工作13至16小時,更有9%須工作超過16小時。雖然外傭享有法定假日及至少7天年假,但有35%受訪者表示須在假日工作,24%沒有獲得所有法定假期,59%沒有年假。有7%人指沒有按時獲支薪,有8%人的月薪低於最低工資,即調查期間的法定外傭最低工資4,310元。此外,有4%人表示曾受僱主虐待。

研究團隊以標準十二題簡明健康狀況調查表第二版,計算出外傭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分數分別為47.1及44.7,較港人的51.8及55.5低。中大賽馬會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助理教授鍾一諾指,無法按時獲支薪、休息日加班、仍須支付中介費、被僱主虐待、受歧視等因素,對外傭的身心健康都有負面影響。鍾一諾又指出,外傭的醫療費用由僱主支付,令外傭遇到健康問題時或不去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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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同住難限工時 缺乏私隱

現時法例未有限制工時,而即使有規定外傭享有假日,很多外傭也未能獲所有假期。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碧樺依指,法例規定外傭與僱主同住,外傭的工作場所就是其居住場所,難以介定工作時間,執法亦非常困難,以致外傭的工資與工時不成比例,如每日工作十多小時,時薪只有十多元。她認為應加強規管,考慮取消同住政策。

此外,44%受訪者表示沒有私人房間。法例要求僱主為外傭提供「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不過碧樺依認為定義糢糊,入境處亦從不巡查,而缺乏私隱、沒有獨立房間會增加外傭受性侵的風險。她建議政府清晰定義合適住宿環境,例如要有床及有一定程度的私隱。

多向領事館求助 促社福機構增支援

調查又發現,當遇到勞工問題,最多受訪者(38%)會尋求領事館協助,其次是勞工處(29%)。受訪者亦表示領事館的回應較正面,有74%人指求助獲回覆,但有32%人的求助不獲勞工處及入境處回覆,碧樺依指或與語言及文化障礙有關。

僅有不超過5%的受訪者稱會向社工求助,碧樺依指出,外傭的身心健康不只是勞工問題,民間團體缺乏資源,建議受恆常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為外傭提供更多「一站式」全面支援。

碧樺依表示,調查所接觸到的外傭能於假日外出,而且有一定社交網絡,處境屬較良好,調查結果或高估了實際的整體情況。中大社會學系系主任方偉晶指,明白港人的居住環境狹小,外傭問題相當複雜,但此群體人數眾多,認為必須正視問題,建議政府諮詢更多界別尋找改善方法。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同鈺瑩則指,政府應加強教育,並提供更多公共服務,例如託兒、安老、課後活動,減少港人對外傭的依賴。

記者:劉軒

職業足球不比國家隊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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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wing

讀到近日廣州恆大和天津天海的引援新聞時,立即想起了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匈牙利國家隊主教練Gusztáv Sebes。據說當年就是他主張將匈牙利的頂尖球員集中在國內其中兩支球隊。在社會主義匈牙利,所有球隊都是由黨政軍部門控制。因此,要調配球員去指定球隊雖然未必是一帆風順,但也不是太過困難。於是軍隊旗下的Honvéd和隸屬秘密警察的MTK成為了匈牙利國家隊大戶。

果然,五十年代初成為了匈牙利足球的黃金年代。兩度大勝英格蘭、1952年奧運金牌、1954年世界盃決賽前連續三十一場不敗,都是匈牙利國家隊當年留下的輝煌紀錄。難怪新中國成立不久後,足球也是師承匈牙利。但Gusztáv Sebes的構想在近七十年後的中國依然有用嗎?答案要留待時間來說明。但更重要的是,就算真的有用,但代價呢?

相信在世界上所有重視足球的國家,大部分球迷都認為國家隊的成績重要。而且國家隊成功所帶來的榮譽更是連非球迷的國民也可共享。但難道職業球隊的比賽真的沒有那麼重要?

職業球員(不論是否國腳級人馬)吃足球的飯,需要一個健全的職業足球體制讓他們建立事業和得到更多的物質回報。職業球隊的球迷每星期追看比賽,為球隊的勝利歡呼,為球隊的失利痛心。不是個別球隊死忠的球迷則因為看到競爭性強的比賽和球員的優秀演出而高興。老百姓因為職業足球而得到的幸福快樂,難道不比國家隊打勝仗重要?

為了國家隊而犧牲聯賽,絕對是大錯特錯。就算這一招數成功,中國隊真的打入了卡塔爾世界盃(甚至是十六強),中國的職業足球也很可能會元氣大傷。國際場上的國家榮譽,如果是靠犧牲老百姓球迷和一般職業球員的福利而來的話,那樣的國家榮譽,真的算是全國國民可以共享的榮譽嗎?

回說匈牙利……普斯卡斯等幾位國家隊主力最後選擇了到西歐踢職業足球。當然,他們背棄匈牙利的原因有很多,但似乎對他們來說,在健全的職業足球聯賽踢球還是比較重要。

時聞香港係媒體? 記協指不欲過度收窄定義 呂秉權:視乎採訪是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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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中大、理大聯同學生動源和香港民族陣綫上星期六在港大舉行旺角衝突三周年集會,Facebook 專頁「時聞香港」派人到場進行直播,期間一度和參與者發生推撞,最後由保安護送離開。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發聲明關注事件,呼籲公眾尊重記者採訪的權利,強調在正常採訪工作時不應受阻。但聲明引起爭議,遭質疑「時聞香港」不是媒體。記協主席楊健興對獨媒表示,記協在了解事件後,認為「時聞香港」當日在場是拍攝和了解情況,「的確係進行緊採訪」。他強調,記協不會嚴格地定義「如何才是採訪」,「唔想要係政府註冊先係媒體,唔想收窄到咁。」

羅冠聰質疑Facebook 專頁不屬網媒

「時聞香港」該名記者劉轉好事後在Facebook講述情況,稱當晚以記者身份到場進行直播。她稱自己沒有進行任何的行為,但在集會開始了45分鐘後,便遭阻撓直播。她當時對參加者稱,「只是影講者,不是影其他人」,其實被參加者包圍、指罵和遭到用腳踢。劉轉好更斥參加者扮可憐和常常大罵政府不是,而打壓新聞自由的是「就係你哋呢班義士」。

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昨日在Facebook發帖質疑,「時聞香港」並不是網媒,指其專頁只是轉載其他媒體的連結,並會直接張貼民建聯的活動資訊。羅冠聰更反問,如果只是Facebook 專頁的「時聞香港」都符合網媒的準則,其個人專頁是否同屬網媒。

楊健興表示,理解可能有記者行家「唔知時聞香港係咩嚟」,但重申,採訪不應以政治立場作區分,而是在現場的行為,「只要性質係採訪,公眾便應盡量不阻止和限制。」

此外,記協網站設有傳媒連結,列出本地傳媒名單,包括電子媒體、報章和本港網上新聞媒體及通訊社。楊健興表示,名單只是作資訊參考,但表示即使媒體不在該名單上,只要在採訪時遇到阻撓,記協都會處理。他指出,記協每次發聲明時,執委都會作詳細了解和討論,並且是集體決定。

呂秉權:要同時考量機構及記者進行的採訪行為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則表示,社會現時對媒體和記者的定義和標準較過往闊,指過往大多只限於報紙和持牌機構。他指出,記協本身有簽發會員記者證作識別,認為大原則是保護採訪自由,但亦同時需要考量該機構及記者所進行的採訪行為。

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開放讓網絡媒體註冊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布系統,但「時聞香港」沒有登記《 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呂秉權提到,即使以公民記者的身分進行採訪,政府立場的不同及採訪是否專業同樣會有影響。他解釋說,前者屬見人見智,因為即使親建制及內地的《大公報》及《文匯報》等,亦是新聞界的一份子,「我們可以有不同意見,但同樣要保護不同意見的人,如果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剝奪採訪權利,咁同內地無分別。」

呂秉權強調,視乎採訪是否專業才更重要,指如果該「媒體」在編採和發佈時受到質疑,便值得深思,「如果公眾有呢個負面反應,係因為過往的做法不足以令人信服。」

記者:麥馬高


懲教署去年接98宗投訴 僅兩宗成立 署長:須依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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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懲教署今舉行周年記者會,回顧過去工作,並展示「智慧監獄」的最新器材,包括智慧手帶、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以及緝毒機械臂。去年懲教署一共收到98宗在囚人士的投訴,但「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僅有2宗。對於在囚人士的投訴個案鮮有成立,懲教署署長胡英明表示一直重視所有投訴,並會公平公正處理,強調投訴成立與否是依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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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署長胡英明

98宗投訴中僅2宗「證明屬實」

社會近年關注囚權問題,去年懲教署接獲有關在囚人士的投訴中,有81宗已展開調查,全年一共有98宗轉交予投訴委員會審核,但「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僅2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3宗;「無法完全證實」則有1宗。事實上,多年來成立的投訴個案亦不多,2013至2017年間,被懲教署「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亦只有8宗。於2017年8月因公民廣場案被判入獄6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曾先後向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投訴,不滿在獄中曾因摺氈席「不合標準」遭粗言穢語對待,以及曾在「剝光豬」的情況下接受質問,惟兩次投訴分別以「被投訴人否認」和「當日進行搜查的職員否認有關申述」為由拒絕,批評懲教署投訴機制失效。

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強調一直重視所有投訴,會公平公正處理所有投訴,並指在囚人士可通過多種途徑作出投訴,投訴內容亦會獨立處理及儘可能保密,「如果有所屈辱、唔滿意,係可以作出投訴」,未有需要成立監懲會。對於「證明屬實」的個案數字一直甚少,胡英明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投訴調查屬實與否是依賴證據,「所有調查機構都係咁,唔係只係懲教署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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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

智慧監獄系統監測在囚人士 測試期半年

《施政報告2018》曾表示發展「智慧監獄」,提升執法機關能力。胡英明表示,聯同機電工程署、建築署及政府科技總監辦公室所策劃的「智慧監獄」系統正在測試階段,提升保安水平之餘,亦有助監測在囚人士的人身安全,讓職員儘早作出應變行動。胡英明亦透露,參與「智慧監獄」系統研發的科創企業有來自香港科學園及內地的公司。

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高級懲教主任(管理事務)梁家生及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其後親身講解三項智慧監獄系統,包括用以監測在囚人士心跳及移動位置的智慧手帶、監測在囚人士活動的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以及代替懲教人員以人手方式檢查糞便的緝毒機械臀系統,三項系統開發成本約3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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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講解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

高級監督(懲教行動)吳超覺表示,現時懲教人員每隔15至20分鐘會巡倉一次,但在囚人士仍會趁空檔時作出不同異常行為,例如自殺、遮蔽閉路電視、暈倒、打鬥、攀爬收藏違禁品。新系統將會自動偵測在囚人士的動作,並向當值職員發出警號,加快署方的回應時間。吳稱,現時壁屋監獄有4個囚倉已加裝12個鏡頭,「希望儘可能cover哂所有位置」,並於上月試行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預計測試期為半年。吳又表示,所記錄的影像將會保存31日,在囚人士如廁的位置將打上「厚格」,並確保不能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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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羅湖懲教所則會試行智慧手帶,監察在囚人士的心跳率及移動位置。懲教署助理署長(服務質素)楊俊偉認為,智慧手帶的發展潛力甚大,除了監察在囚人士的身體狀況之外,更希望發展成電子紀錄儀器,讓在囚人士可以透過手帶於監獄內購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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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機械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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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分析及監察系統將會於在囚人士的如廁位置「打格」

記者:周頌謙

北區區議會建制派否決減自由行 林卓廷冀改一年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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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北區區議會昨日早上開會,針對上水區內水貨客問題嚴重,民主黨林卓廷提出動議,要求「取消一周一行,改為一年八行」,但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民主黨早前曾在上水區內發起反水貨客行動,林卓廷表示,在一簽多行改為一周一行後,水貨問題仍然嚴重,為社區帶來嚴重壓力,如道路阻塞、垃圾堆積和舖租上升等。他認為,水貨問題更令中港矛盾升級,重申每個城市在接待外來人口應有上限,不可能無限制。

林卓廷要求當局和內地政府協商,限制入境人次,解釋稱八次是過往數據反映,內地遊客平均來港六至七次,「香港都無乜人會去同一個城市八次以上啦。」

新民主同盟的陳惠達表明支持動議,認為一年八行未必能妥善解決水貨問題,但建議「做咗先」。民主黨陳旭明則稱,香港人去日本可能會一年超過八次,但都只是少數。他表示,國內沒有將走水貨定作犯法的行為,香港政府應該做得幾多得幾多。陳旭明慨嘆北區已陷於水深火熱,呼籲所有議員都應支持動議。

劉其烽亦表示支持動議,指全港各區都有水貨客問題,認為香港的承載力超出負荷。他質疑深圳居民來港購物,「谷哂喺上水」,令區內的民怨積壓已久。

建制派只有一名議員發言,工聯會黃宏滔表明對動議有保留,稱石湖墟三十年前後的面積其實一樣,反指政府應加大北區區內的發展,提高承載量,以容納更多旅客,「唔可以斬腳趾避沙蟲。」他建議應推動區內經濟和就業,「便能治本囉」。林卓廷回應時稱規劃需時,居民短期內難以繼續忍受水貨客的滋擾。

動議最後在四票支持及十票反對下遭否決,支持的只有四名民主派,包括林卓廷、陳旭明、劉其烽和陳惠達。

保安局沒有派員出席會議,只以書面回應稱,已採取多項措施改善鐵路和口岸秩序,保障居民日常生活,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警務處則表示,在去年針對水貨客阻街,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已發出14張告票,以《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則高達13,368張。

記者:周孝盈

90後推廣靜觀冥想 「我想做心理學界梁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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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澍洞」創辦人 Peter(右)

(獨媒特約報導)帶領冥想的陳健欣(Peter)敲響頌缽三下,聲音迴蕩在空氣,參加者默默閉上眼,嘗試放空思想,純粹感受當下的呼吸、環境、聲浪、身體每吋觸覺。

外表老成、頂著佛系平頭裝的 Peter,其實只有23歲,去年才從港大心理學系畢業。他笑說,大部份人知道他的年齡後,都表現震驚。

不過心內的一股熱血,仍在透露著他的青春。畢業後他放棄到日本工作的機會,成立推廣靜觀冥想的「澍洞」,毅然追尋理想。Peter 說,正在獄中服刑的梁天琦是他的榜樣——他記得梁天琦的真誠、勇往直前,那種為理想奮不顧身的浪漫。

三年前梁天琦橫空出世,高呼「時代革命」;勿論你是否認同那場革命,它確實在人心撒下了種子。Peter 創立的澍洞,將冥想帶到郊野、廚房、甚至屠房外,希望告訴大眾冥想不一定等於安靜地「坐喺度」,也可以融入生活日常,甚至連結社會,「就好似當年本民前給香港人的訊息,政界未必一定要是現在的人做的那樣。」揚言要做「心理學界的梁天琦」的他如是說。

盼助港人放下壓力

靜觀冥想近年成為世界潮流,都市人視之為紓減日常壓力的良方。Peter 在中學時期首次接觸靜觀冥想,升讀大學後到靜觀冥想的重鎮牛津大學當交換生,開始練習更多。他解釋,靜觀冥想是全然覺察及接受自己當下的狀態,不受情緒及各種念頭影響,「好多人行路的時候,不會 aware 身邊環境的聲音、景象,甚至連自己諗緊乜都唔係好知,個 attention 去咗噤手機度,或者擔憂未來發生的事,或者懷緬過去,比較少留意自己當下的狀態。」

香港人生活節奏急促,少有閒情留意身邊事物,莫說自我心靈。所以 Peter 認為,在香港練習冥想尤其重要,「香港人的生活普遍都好急,覺得無時無刻都要追尋一些目標;同埋香港人普遍很 judgemental,很容易論斷一啲嘢啱定唔啱,好快下 judgement,不只是對外,對內、自己都係。自己有啲嘢未必符合期望的時候,會好批評自己。而冥想恰好在做相反的事,你純粹觀察嗰樣嘢,不需要變成怎樣。好似睇戲咁,純粹睇住個畫面,但你不會期望改變個畫面。」

事實上冥想在香港愈來愈流行,但 Peter 認為,目前提供服務的機構強調專業形象,門檻太高,每個課程一般有8堂課,收費要三、四千元。他形容冥想有如「做 gym」,想身體健康就要「 keep 住做」,讓冥想成為一種生活方式,所以他決定成立一個較「casual」 的平台,拉近靜觀冥想與大眾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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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創業

澍洞的「澍」意指及時之雨,寓意營造讓人感到舒適的空間,從中獲得潤澤,有所成長。Peter 指,澍洞最初只是「成班 friend 玩吓」,共有6名成員,首次活動是去年中在大埔生活書院舉行講座。講座反應不俗,令 Peter 萌生全身投入的念頭。但其他人皆有正職,只有他放棄了已到手的日本企業工作機會,專心營運澍洞。

澍洞現時由他與一名員工打理,兩人都是剛畢業的新鮮人,甫投身社會就創業,面對的困難及挑戰自然不少,也不時因年輕而被人小看,試過被叫「返去讀多啲書」。Peter 坦言「日日都好驚搞唔搞得成」,但笑指冥想鍛練了他的毅力,「純粹睇住自己驚呢個念頭,而知要一直做落去,until it gets to a stage 啲嘢衰晒。」

對比兩年前,受雨傘運動影響,他成立了一個名為「社政維新」的組織,銳意組成團隊參選區議會,挑戰自動當選的建制派;可是團隊組不成,計劃很快便告吹。他說,那時的他容易放棄,但今日不會再輕易被氣餒的感覺打垮,而是能客觀地觀察這些感覺出現,不被其影響。

冥想源自佛教,但 Peter 在訪問及活動中,都常常引用學術研究,強調以非宗教的角度去理解冥想。他認為理論相當重要,「其中一個初學者會面對的難關,就是做冥想的時候,很多雜念飄上來。多數第一個反應就會覺得,我係咪做得好失敗,但實質上冥想的目的,就是觀察這些雜念飄上來,rather than 推走這些念頭。如果不講基礎理論,他們會很難明白、掌握冥想的技術。」

他又以游泳為例,「一個人如果睇完一本水的動力學大全、人體解剖結構、游水原理,你一腳踢佢落水,佢係會浸死。但另一角度,如果一個人完全未睇過這些書,你一味踢佢落池,踢佢落去十次,佢就會游到,你可以預期這也不是學習游水的有效方式。我覺得 optimal way 是兩樣都有,你要明白理論、明白點樣做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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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當天,Peter 因為忙著準備當晚活動用的食物,比約定的時間遲來。他背著大大的背包現身,裡面放滿他「一腳踢」預備的素麵、酸齋、素雞、還有用菇類煮成的素飯。

當晚活動原本計劃漫行荃灣海濱,邊走邊冥想,並在沙灘用餐體驗「禪食」;可是出發前下起雨來,Peter 未有預料,只好急忙改變行程,轉到室內場地進行靜態冥想,幸而參加者也願意配合。

這次活動的6位參加者來自各行各業,從事教育、餐飲、藝術的都有,大家都希望透過冥想平伏情緒及壓力。在冥想練習的間隔中,Peter 帶領參加者討論人能否從冥想中獲得自由;之後大家進食 Peter 準備的素菜,先由一顆葡萄開始,眾人用手拿起,仔細觀看,再慢慢放入口,開始咀嚼。事後分享,有人說首次留意咬破葡萄一刻的觸感,又有人說從未這樣細看過一顆葡萄,發現它不是圓的,而是有些許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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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太平山」活動(澍洞 Facebook 圖片)

多元化活動 搭港鐵都可以冥想

既有哲學討論,又有禪食環節,Peter 刻意在活動中加入多種元素。澍洞曾舉辦的活動,包括烹飪、書法、瑜伽、以及精選未獲「新假期之吻」的行山路線的遠足。Peter 希望由此展現靜觀冥想的各種面向,和融入生活的可能,「想帶一個訊息俾大眾,其實靜觀可以做的事的想像,比你所想的大。不只是那些課程,可以去行山、煮嘢食,甚至可以哲學角度探討。」

最令人好奇的,要算「港鐵冥想」。在去年的一次講座上,他播放預先錄下的港鐵聲音,讓參加者進行冥想。港鐵又迫又嘈,光是想起已夠令人煩躁,怎可能與靜觀冥想拉上關係? Peter 卻說,港鐵車廂正是練習的好地方,他認為能在不安靜的地方冥想,是重要的能力,「有時唔係環境嘈,可能係自己個心嘈。」

在活動上,他分享一次搭東鐵綫的經歷,坐在他旁邊的乘客的腿貼著他的腿,不停「 un 腳」。當刻他感到十分煩厭,他卻選擇開始冥想,將注意力放在兩腿碰撞的感覺,剎那間煩躁的感覺竟真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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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房目送」活動(澍洞 Facebook 圖片)

除了解脫自我的煩惱,Peter 認為冥想也能為社會帶來改變,「我們相信靜觀的 power 不只那麼少,是一個惠及身邊生命的 practice」。早前澍洞與關注屠房動物的團體「救救港豬」合作舉辦「屠房目送」,參加者在屠房外冥想,並與被送往屠房的豬隻對望。本身亦關心動物權益的 Peter 指,農場及屠房內的動物承受許多恐懼,只見盤中飧的我們難以想像,必須要正視牠們,與之產生連結,才能理解。「那天我不停想起那些豬,我知道大約在凌晨時份屠宰,那一刻我在舒服地沖熱水涼,但心入面的感覺幾差。之後都提醒我盡量食少些肉。」

「社運界更需要冥想」

雖然當天涉足選舉未能成事,但 Peter 仍心繁政治,未來更希望將冥想帶入社運圈。「在香港搞社運的人,同樣承受很大壓力。」他指出,外國有警察會接受冥想訓練,抗爭的人也需要更好的心理質素,「他們的挑戰、壓力,與常人無與倫比,in some sense 他們其實更加需要。」

他表明最想接觸的是最受打壓的港獨團體,不諱言個人支持港獨,即使說出來不知後果是好是壞,「可能會失卻好多良機,但我覺得港獨唔係好似佛地魔咁嘅嘢,而係每一個人都可以講」,「如果要錢,我不如去做 programmer,做幾年都有不錯的人工,咁冇意思。」

本土派的代表人物梁天琦要在牢獄中度過黃金青春,他的起跌,象徵著一代人失落的理想,但 Peter 仍銘記他彰顯的美好,「梁天琦處事俾人真誠、堅毅、勇敢的感覺,這些 spirit 非常值得參考。他一來是我個人追尋的目標,也是澍洞想透過冥想,幫人達到的好的心理質素。」

他期望透過新穎的活動、介入社會議題,突破大眾對心理學的想像,「就好似當年本民前給香港人的訊息,政界未必一定要是現在的人做的那樣。」他說,「梁天琦固然現在身陷囹圄,但他的精神會啟發到不同界別的人,真誠和熱誠是有感染力的。」

記者:劉軒

民坊不以民為本?團體抗議友愛街市6月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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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基匯資本」購入多個領展物業,並由組成管理團隊「民坊」(People's Place),取其富有人情味之意。不過屯門的友愛街市,將於6月底清場,裝修後另行外判。工黨昨到友愛商場團拜抗議,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指,一直與民意代表保持溝通,對示威行動感到意外。

昨午(2月14日)工黨友愛社區主任林明恩及林健翔、民協社區主任黃泳希,以及「屯門兆翠關注組」召集人甄霈霖,和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到友愛商場新春團拜活動抗議。他們以「壟斷不暫停,友愛不安定」、「財團太無情,小店無得淨」為口號,反對「基匯資本」外判友愛街市,令商戶捱貴租、居民需要買貴貨。

團體原計劃遞信予基匯資本集團主席及黃梓謙,兩人並無出席,最終由商場總監接收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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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定商場(H.A.N.D.S)原為安定商場和友愛商場,2005年售予領匯後,至2012年領展斥資5億翻新。2017年,商場以50億高價出售予「基匯資本」。「基匯資本」組成管理團隊「民坊」營運從領展購得的物業。「民坊」中的「民」包括民眾、居民,「坊」則是傳統標榜功德及妥善規劃的地方,「民坊」則是富有人情味、安居樂業的起源。

不過「民坊」去年底稱友愛街市需要裝修,要求商戶於6月30日前遷出,日後將外判街市管理。

工黨林明恩指,現時已存在多個因外判及重新裝修而出現問題的街市,包括洪水橋洪福街市、天水圍天耀街市、慈雲山街市等。他認為外判後租金會上升,抬高物價,促暫停外判街市。

工黨林健翔批評「基匯資本」引用商戶早年與領展簽訂的不公平條款,即中止合約只需6個月通知,形容「比領展更野蠻。」民協黃泳希指友愛邨及安定邨只是舊式屋邨,以長者、傷殘人士居多,居民日後需到較遠的地方購物。

居住屯門超過30年的甄霈霖形容「基匯資本」,是由政府及保皇黨所養大的「大怪獸」,「想問下居民我哋幫襯開的小店、文具店去咗邊到?呢加就換曬連鎖店,即使係小店都捱唔住汁咗!」他又指街市裝修最終的成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希望友愛街市成為連鎖形為主、商品單一化的街市。

甄霈霖

甄霈霖又稱,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在友愛邨長大,亦曾一同視察街市,引述對方指「不會出賣友愛街市」,今日卻對商戶趕盡殺絕,質疑如何「以民為本」。

民坊公共事務及市場總監黃梓謙回覆獨媒記者查詢時指,自己事前不知道有示威活動,並非刻意避開,指昨日的活動只是「民坊」轄下商場的其中一場新春團拜。

對於是次請願,黃梓謙表示意外,指自己一直與地區代表保持溝通。「其實自上年12月發出遷出通知後,今年1月2日已經同譚駿賢(工黨屯門區議員)落區見面了解商戶需要,一月中有再開會,嚟近都計劃第三次見面。」

黃梓謙指友愛街市有不少個體戶小店,但「民坊」接手後發現店舖種類單一、衛生環境有待改善,故希望可引入更多店舖和貨種,增加街坊選擇。他稱亦不希望客源流失到鄰近的置樂花園及新墟一帶。被問到為何外判街市,黃梓謙強調「外判街市唔一定唔好」,租金、貨品價格視乎市場環境變動,非他們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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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與友愛商場總監

記者:陳紫晴

【移交逃犯】民主派動議針對台灣修例 建制派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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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以17票反對,否決毛孟靜提出只處理台灣部份修例的臨時動議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討論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刪去條例中不適用於中國其他地區的條文,以及刪除由立法會審議附屬法例移交協定地區以外逃犯的程序。民主黨涂謹申形容今次修例比《基本法》第23條嚴重,「醉翁之意不在酒」。民主派提出三項臨時動議,要求將先處理與台灣方面移交逃犯的安排、設立「日落條款」,全遭建制派否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他開場發言是表明今次修改法例的觸發點,是一名香港人在台灣涉嫌殺害另一名香港人,他返回香港後因本港與台灣未有移交逃犯協議,無法跟進該宗兇殺案。李家超認為屬法律漏洞,未能彰顯公義。

李家超指,根據目前機制,如要處理單一個案需制訂單一附屬法例,並由立法會通過後才可發出臨時拘捕令。他稱該附屬法例在立法會討論期間,案情會被公開,嫌犯或會逃離香港。此外,李家超指由立法會審議最快亦需四星期,被告亦可能因為立法會曾公開討論、未能得到公平審訊為由要求擱置審訊。保安局的修例建議刪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中,列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以及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重申罪行不能涉及政治原因。「試問我地係咪要一個殺人犯,同市民生活一齊,威脅市民的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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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公民鄭松泰詢問為台灣會被視為「中國其他地方」處理,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又稱修例並不是針對台灣,而是包括其他未有移交協議的國家及地區。鄭松泰追問,指台灣屬獨立司法管轄區,但要求李家超回應台灣是否屬中國一部份,李家超指《釋義及通則條例》列明中國包括台灣、香港及澳門。鄭松泰表明,很多台灣人民不認為台灣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不明白為何由發生在台灣的一宗個案引申至中國。

陳振英指本港目前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及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詢問數目與條例生效時的1997年有何分別。陳振英又詢問政府在21年期間,收到多少宗協定地區以外的移交逃犯申請。李家超則稱未有協定的有8宗,全部均已拒絕。至於與內地商討協定的進展,李家超表示21年來一直討論,並無放棄。

毛孟靜表示大家均很想幫忙此宗台灣個案,但局方的修例建議令開放移交逃犯予台灣等同移交予整個中國,她建議將條文修訂為「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台灣除外」,暫時解決問題。李家超表示不能盲目地只處理一個問題,台灣殺人案的同一案件亦可能會發生於澳門或西班牙等與本港未有協定的地區。毛孟靜表明擔憂保安局「借刀殺人」,港人對中國內地的司法並無信心,「咁你咪同西班牙傾囉!」李家超又透露,台灣已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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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葛珮帆表明支持,對少女死亡痛心疾首,她批評反對派議員將修例「政治化及妖魔化」,稱修例正是為彰顯公義,指民主派「偽善」、「政治凌駕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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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發言的區諾軒斥葛珮帆「你講乜野呀?」,他引述1998年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香港與內地法制及司法制度有重大差異,列出五大原則,表明長期協議需審慎審議。他又指2004年曾舉行四輪專家會談,並有百多頁報告,表明《逃犯條例》不適合於應用於內地,「你今日交既文件得十幾頁咋,你點做局長呀?」,李家超無法回應,只不斷稱目前不是與內地制定長期協定。區諾軒續稱台灣樂意與保安局商討,但局方未有與台方商討,反而選擇修改法例,明顯是借刀。他又問為何不進行公眾諮詢,李家超表示文件上載後會聆聽意見。

民建聯周浩鼎亦借台灣一案支持修例,又稱移交要求最終亦是由法庭決定。

民主黨涂謹申發言開首稱「我依家講既野好嚴重」,他稱自己關注逃犯協議20多年,表示政府只如要解決台灣案件,一年前已應尋求中央支持,與台灣展開商討,今日保安局提出的做法是「取易不取難」。涂謹申續指,港府與內地商討協議20多年不果,「如今政府所說的漏洞究竟係邊個做成?」他表示修例一旦通過,內地可因為無協議而不移交逃犯予香港,而香港卻可以按新的制度移交內地,涂謹申斥今日香港單方面做絕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點解一波又一波衝擊我地既法治?」

涂謹申指,今次條例「影響每一個香港人及每一個身處香港既人」,「影響遠遠超過廿三條」。他表示《基本法》第廿三條的案件始終是在香港法庭審議,但香港的法庭不能處理其他地區的法庭如何審訊案件。「我地真係要解決呢個問題,並唔係咁處理既!」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20多年內港府與內地未能簽訂協議,正是因為「信唔過內地既制度」,今次的修例將極大的權力賦予香港特首。他引述美國報告指行政長官曾拒絕美國要求移交逃犯,認為有政治壓力,擔憂日後行政長官會因「唔知嚟自邊度既壓力」而簽署移交逃犯證明書。楊岳橋又反駁內地可利用商業罪行「屈」香港人,從而申請移交香港人返內地審訊。「如果真係咁偉大既,將修例局限於台灣囉!」他表明如收窄至台灣,立法會必會盡快通過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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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郭家麒斥「你睇下我地既王全璋、桂民海、銅鑼灣書店、林榮基,呢個(中國內地)係無法治既地方。」他又斥李家超將行政長官與加拿大總理相提並論,「你有病呀,行政長官小圈子選出嚟。」「如果你係為家人,咪將新修例用一次係台灣,你根本係唔想解決問題。」郭家麒亦指今次修例會破壞與台灣的關係。李家超只重申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公民黨郭榮鏗稱內地的法治排名於過百名後,部份案件拖延數年才閉門審訊一日。李家超續稱不應聚焦於單一司法管轄區,又指不少西方國家亦有與內地簽訂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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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反駁《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中列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並不是法律「漏洞」而是「防火牆」,原因是香港市民不信任內地的司法制度,是十分清楚的前題。他詢問局長在提出修例建議前後,有否與台灣當局商討包括中華民國政府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以及會否向台灣表明修例後,如北京政府提出要求,在港的台灣人可被引渡至中國受審。李家超回應稱今次是修改香港法例,不需與其他地區溝通,條例通過後會針對這宗個案與台灣達成移送協議。

民主黨許智峯指目前可透過立法會制定附屬法例,一次性移交逃犯,立法會亦可引用《議事規則》第88條進行閉門會議,認為不會造成不公平審訊。李家超則以有17萬港人在內地工作,每日數十萬人進出內地,認為港人如對內地司法制度無信心,便不會有如此龐大的數字。他亦指如要訂立附屬法例,須刊登憲報,案件及涉案人名字將公諸於世。

工聯會黃國健認為反對派議員反中「歇斯底里」,指修例後的移交逃犯屬處理個案程序,「鋪鋪清」。郭偉強則指反對派「滑稽」。

李家超又稱「自己可以乜都唔做,但我選擇去做」,表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工黨張超雄稱,公義的彰顯要包括考慮是否以國際標準進行公平審訊,今次修例包括台灣、中國及澳門,而中國的司法制度並不符合國際標準。張超雄亦反駁建制派,指可移交的罪行不單止殺人放火,還包括曾利用作對付內地藝術家艾未未的經濟罪行。

謝偉俊笑指是選舉年,如今是「同情牌」及「恐懼牌」的角力。謝偉俊指今之修例有了框架後,台灣可選擇是否申請,而所有香港的法例均是按《釋義及通則條例》訂明,早已列明中國包括台灣,不需香港的議員提醒台灣。他亦反駁朱凱廸,認為確實是法律漏洞,今日處理個別個案的機制需要刊憲,「係人都識走」。

毛孟靜指對北京司法制度缺乏信心,促「先易後難」,先處理與台灣相關的修例事宜;楊岳橋促將修例明文規定為只限台灣,以及郭榮鏗引入日落條款等合共三項修訂,全部被建制派否決。

DQ案上訴遭駁回 梁國雄:一定打到去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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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中,律政司司法覆核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香港眾志羅冠聰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高等法院在2017年判四人敗訴。梁國雄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決,駁回其上訴。梁國雄表明必定會繼續上訴到終審法院,呼籲法官要有勇氣作正確的裁決。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和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在判決書中指,梁國雄一方的七個理據都不獲接納。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指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並沒有追溯力,雖然梁國雄在宣誓時高舉雨傘和叫口號等,但已完整地讀出整段誓詞,而且在宣誓前後的行為應不屬其中一部分,所以不應視他破壞宣誓的莊嚴或刪改誓詞。但上訴庭拒絕接納,梁國雄需要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

梁國雄表示,判決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又稱「百分之四百」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呼籲終審法院的外籍法官要勇敢一點。梁國雄說,DQ議員是由和香港人無關係、不是經選舉產生的人大常委決定,必定要求香港法院處理到底。他表示,將會在終審法院再次要求傳召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作為專家證人,「今次係道德勇氣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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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前,羅冠聰、姚松炎和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他們高叫「人大常委暗無天日,DQ議員無法無天」等口號。梁國雄稱,希望勝訴後能聘請二人做其議員特別顧問,「阿聰發言係快槍手,姚生係傳說中的議會最強,實要簽入我隊波啦,我哋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姚松炎表示必定撐梁國雄,慨嘆四人任議員時的工程問題浮現,例如沙中線被揭大量造假,「DQ係因為我哋要尋根究底。」

羅冠聰則提到,梁國雄的上訴不是只為自己,也為了其他人,包括被DQ議員資格的人。他表示法庭在判決時要看北京臉色,但重申每個戰場都不能放棄。梁國雄又喚眾人為羅冠聰成功畢業而鼓掌。

遭DQ已有一年多,梁國雄指在最近參加立法會小販公聽會,但流會告終,「如果我哋四個喺度,點會流會?」他表示只有一句心底話,「法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食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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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周頌謙

中國商人黄向墨為何被澳洲政府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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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人黄向墨申請澳洲永久居留權被拒,並被拒絶入境。這新聞震動海外華人社會。黄決定在香港定居,並向媒體批評澳洲當局決定「醜陋不公」,所謂的理據完全建基於偏見和猜測。不過,澳洲政府和不少學者和媒體工作者認為黄向墨在澳洲,透過建立政治聯繫,協助推動有利中國共産黨的政策。

越界答問訪問了現居珀斯的研究員 W.L Yeung ,以答問的方式解釋整個事件的來壟去脈。答問以英文進行,下為中文翻譯,譯者: Rebecca Tang。

問:誰是黃向墨?他在澳洲的名聲如何?

答:黃向墨(法定姓名為「黃暢然」)是名地產發展商,亦為玉湖集團的董事,同時是政治捐款人兼說客。他於2011年由中國移居至澳洲。

在2012年,他因斥資1280萬澳元購買悉尼郊區一座豪宅而首次走入澳洲公眾的視線。這項房地產交易吸引了其他自稱為其友人的中國投資者大量購入類似的貴價房產。

黃向墨在2014年再次引起公眾注意,當時他向悉尼科技大學捐贈180萬澳元,成立一個親北京的澳中關係研究所(UTS ACRI),以取代原有的中國研究中心--該中心以其獨立而具批判性的研究而聞名。同時他也親自挑選了澳洲前外交部長卡爾(Bob Carr)為該研究所擔任所長。

黃熱衷於與澳洲高等教育機構建立密切關係,他在捐款予悉尼科技大學後,又向數間澳洲大學捐出了共450萬澳元。受惠於他慷慨捐獻的,包括一名澳洲前外交官,而此前該位外交官曾多次針對孔子學院作出尖銳批評。

在接下來的數年裡,黃向墨與澳洲政界人士來往的照片常見於當地中文媒體。然而直到2016年,澳洲主流媒體才開始認真調查他的背景及行為--當時Fairfax的記者發現,黃向墨在2012年至2015年間,曾向兩個主要政黨捐款超過100萬澳元,而其後累積捐款金額已飆升至約300萬澳元。

另外Fairfax的報導還透露了,在離開其家鄉廣東省揭陽市並移居澳洲前,黃向墨曾因涉嫌貪污而被捕。儘管黃一再否認涉入不法行為,並堅稱自己未被禁止進入中國,但澳洲調查人員普遍認為,他自2013年以來未曾涉足中國大陸。

問:澳洲政府撤銷黃向墨的永久居留權的決定,是基於情報組織指出他「可能參與外國干涉行為」。黃向墨在澳洲曾進行什麼「外國干涉行為」?

答:我相信「外國干涉行為」所指的,是黃向墨與的中國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統戰部)的關係,以及他的捐贈模式。這兩者都顯示他一直在積極尋求政治影響力,以促進中國共產黨的利益。

黃向墨身兼澳洲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委員會(ACPPRC),及大洋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聯盟(OAPPRC)的負責人。 ACPPRC和OAPPRC均為中共中央統戰部設於北京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CCPPNR)的官方分支機構。而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亦提及,黃向墨作為這些機構的成員,是其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的的原因之一。ACPPRC的墨爾本分會,就曾於2016年舉辦集會以支持中國在南中國海主權的立場。其他活動如抗議達賴喇嘛訪問澳洲的示威,也與此統戰組織有關。

2016年,澳洲工黨參議員鄧森(Sam Dastyari)因接受外國捐款的而辭職。醜聞爆發時,傳媒深入調查了黃向墨的政治捐款模式。當時澳洲國會對外國干涉行為進行了激烈辯論,而期間出現了令人擔憂的證據,顯示黃如何利用他與政治人物的關係來要求他們支持一些有利北京的政策:

  • 有記錄顯示,工黨參議員鄧森曾允許黃向墨代他支付44,000澳元的法律訴訟費。此前黃曾安排一場只開放予中文媒體的新聞發佈會;而在發佈會中鄧森違背了工黨的政策,對南中國海爭議發表了與中國政府類近的立場。
  • 約於同時,該黨的外交事務發言人在公開批評中國在南中國海的擴張後,黃撤回了對工黨40萬澳元的捐款。
  • 有消息指,2014年在簽署具爭議性的中澳自由貿易協定前,黃向墨等人大幅增加政治捐款。

政府記錄還表明,鄧森曾試圖利用其政治影響力來加快審批黃的公民身份申請。根據以上及其他未被披露的信息,ASIO認為黃向墨的行為是代表中國政府影響澳洲的政策和政治決定,並相信若他獲許返回澳洲,他很有機會會繼續這樣做。

問:黃向墨多年來一直以投資者和說客的身份活躍於澳洲政商界,為何澳洲政府至今方決定採取行動?最近是否有任何政治和法律狀況的進展,導致如今的決定?

答:正如上述所說,黃所涉的政治醜聞爆出時已激發澳洲對外國干預行為的警戒心。然而,當時澳洲的反間諜法已嚴重過時,而在堪培拉以及大多數州份(新南威爾士州除外),外國政治捐款均屬合法。經過數月激烈辯論和審查,澳洲在2018年6月通過了一系列新的法案,數月後澳洲便全面禁止外國政治捐款。新法案更明確地介定如何構成干涉政治,賦予執法部門調查和起訴違法者所需的權力,強制外國代理人登記,並在相關人士不遵守規定時向其進行起訴提供了法律依據。

問:您能否舉例說明黃向墨影響了哪些政策範疇?

答:我相信我上面的回答已經涵蓋了這部分。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黃的政治影響並不僅限於推動中國對於中南海的政策,或削弱澳洲與美國的盟友關係。Fairfax在2017年發現了一系列文件,當中揭露了新南威爾士州工黨議員王國忠(Ernest Wong)和黃向墨之間的商業聯繫。 2014年,由於新南威爾士州財長盧信達(Eric Roozendaal)突然辭職,王國忠由新南威爾士州工黨委任,空降接任其職位。隨後媒體調查發現,盧信達退出新南威爾士州議會是為了在黃的玉湖集團工作。從此例來看,有意見認為黃在澳洲的政治影響力或已超出了倡導政策的範圍。雖然此系列行為被指控為外國干預,但因當時未有法律依據可供執法,故未有人被起訴。

問:有人猜測該決定是否與澳洲公民楊恒均在中國大陸被捕有關?這個猜測是從何而來?你認為有道理嗎?為什麼?

答:悉尼科技大學澳中關係研究所副院長羅震(James Laurenceson)接受一間悉尼中文報章訪問中提及這個消息,而我也是在其訪問中首次讀到這個猜測。我不確定他是只在猜測,抑或是接觸到內幕消息。

在我看來,現階段很難在將兩者直接連繫。話雖如此,我必須指出中澳之間的外交關係現在處於歷史最低點。中國似乎覺得被下列事件冒犯:

  • 澳洲禁止華為參與未來的5G移動基礎設施部署;和
  • 澳洲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法案。

中國的憤怒似乎直指澳洲前總理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及其對中國政策顧問加諾特(John Garnaut)。Fairfax報導中引用情報消息指,悉尼科技大學副教授、中國研究學者馮崇義於2017年在中國被短暫拘留時,就被中國國安人員審問關於加諾特的信息。加諾特是楊恒均的朋友,因此楊被拘留或與中國對澳洲在2018年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法案的不滿有關。而黃向墨被禁止進入澳洲也是新法案獲通過的結果。由這方面來看,將兩件事連繫起來或有其道理。

問:澳洲公眾對撤銷黃向墨的永久居留權決定的普遍反應如何?華人社區對之又有甚麼反應?

公眾輿論普遍支持政府的決定。自公佈對黃的禁令以來,儘管自由黨在民意調查中仍落後於工黨,但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的個人評價略有改善。

至於中國異見群體則為之喝采,中澳社區團體澳洲價值守護聯盟(Australian Values Alliance)剛發表聲明歡迎此決定。然而,在異見圈子以外的澳洲華人社區則相當沉默,反映出新法案通過帶來的不確定感和不安全感。我認為增強執法透明度及媒體報導中的文化敏感度,將有助於緩解緊張氣氛。

而當地親北京的中文媒體則針對此決定發出異議,但相當無力。

至於微信中,就流傳著一個來自珀斯公共新聞平台的帖子,內容旨在激起華人圈子對黃向墨的同情,並聲稱黃作為受尊敬的社區領袖,待遇竟比連環殺手更不堪。此微信平台由西澳上海聯合會(WA Shanghai Federation)秘書長所有,該會是影響力強的統戰組織,而其主席則為澳洲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委員會西澳分支的榮譽顧問。

鳳凰衛視也發表了對蘇特( Keith Suter)的訪問片段,他自稱是澳洲國際研究學者。然而,推特上的澳洲國際研究圈子無法證實蘇特的學術資格和他的職衍。在採訪中,蘇特質疑ASIO對黃向墨所發裁決的合法性。

問:此決定對澳洲政治及澳中關係有甚麼影響?澳洲政府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來減少中國對澳洲的干涉?

新法案參考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建立具透明度的計劃,要求代表外國政府影響澳洲政治進程的個人及機構必須進行登記。目前在澳洲進行遊說行為的個人或機構,可獲6個月註冊寬限期,預計一些不遵守規定的個人或機構將被起訴。所以對,我相信這將有助於保護澳洲免受大部分外國平涉,包括中國在內。

在2018年3月,部分研究中國、中國僑民和中澳關係的澳洲學者簽署了一份聯署信,支持通過反外國政治干預的新法案;而我是其中一名聯署者。我與其他聯署者都確信,「必須識別、認知及消除中共干涉,因這是雙邊接觸中不可接受和適得其反的行為;如此在建立長期健康中澳關係方面,方可邁進一步。」

問:黃向墨因該決定而要求澳洲政客和政黨歸還其政治捐款,他們如何回應?

當澳洲總理莫里森被問及他領導的自由黨會否退還捐款時,他提及了禁止外國政治捐款的法案,並表示:「我們與這位先生的關係而採取的行動,是根據現存信息而作出。」 但他沒有對此加以說明。

反對派領袖修頓(Bill Shorten)迴避了關於他的政黨會否退還黃的捐款的問題。在此我引用他的回應:「我們幾年前就停止接受他的捐款了。事實上早於立法前,工黨已不再接受這位先生和另一位人士的捐款。」


反皮草市民:促請全面禁止皮草貿易、立即停辦皮草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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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邱騰華,

促請香港政府立法全面禁止在香港進行皮草貿易,並促請香港貿易發展局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立即停止舉辦年度「香港國際毛皮時裝展覽會」!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一直漠視市民反對聲音,每年堅持舉行「香港國際皮草時裝展覽會」,令香港與殘酷貿易掛勾。試問一個漠視人道主義、鼓勵殺戮的政府機構,如何帶領香港成為國際貿易商業中心,以及實踐推廣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使命?

香港毛皮業協會(Hong Kong Fur Federation)每年以皮草展招攬全球國際皮草商,涉及逾億美元的交易,把香港打造成「皮草之都」。為維護皮草業界每年的龐大商業利益,該會長期美化殺害動物惡行,禍害無數動物。例如協會去年向媒體聲稱「香港進口毛皮中,九成半來自歐美農場」,實際上,根據2017統計署資料,130萬件皮毛製品,約100萬件是來自中國(進口編號:84831)。160萬公斤未拼合的水貂毛皮,多數來自中國內地及東南亞地區(進口編號:61311)[2] 該協會更將展覽分為兩個參展商名單,一個為會員參展商(多來自歐美)及非會員參展商(七成來自中國內地)[3] ,但是都是在同一場地(Hall 1 & 3)僅是一個偽分類,目的是可以宣稱「會員皆是來自歐美」。

會展中心一直以保護環境和改善社會為宗旨。每年,近160個參展商,三成半來自中國大陸,中國並無任何法律保護養殖場動物。歐洲皮草動物養殖場的狀況同樣駭人[4],屢屢被揭發殘酷內幕,來自這些養殖場的皮草更被直銷中國。2015年,會展中心成為全港首個機構連續三年獲得ISO 20121活動可持續發展管理系統認證 (5)。毛皮業的實況與會展中心的理念背道而馳。生產毛皮製品須使用甲醛、六價鉻、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偶氮染料及氯化苯酚等有毒及致命的化學劑,對人類及環境有害。毛皮業只著眼於利潤,完全忽視環境、動物福利、勞工安全等議題,並持續以誤導手法推銷毛皮製品。 會展中心容許舉辦皮草展等於公然支持災難式環境破壞及殘酷對待動物。

全世界每年有超過10億隻兔子和5000萬隻其他動物 - 包括狐狸,海豹,水貂和狗 - 絕大部份在皮草農場飼養,或者被困在野外並因其皮毛而被殺害,這些動物的皮毛通常被用於時裝,飾物和裝飾品上。為取其皮毛而被養殖的動物一生遭受著鮮為人知的折磨,經常被活生生剝皮致死。購買皮草等同於支持這些殘酷的行為!

以下三個事實會改變你對毛皮的看法 [6] :
1. 毛草行業當中85%的皮草來自養殖場的動物,這些動物被擠入過度擠擁、極為骯髒的鐵絲網籠子裡渡過一生,最後會活著剝皮。
2. 每年有10億隻兔子被殺死,以便奪取他們的皮毛用於服裝或工藝品。
3. 在中國,超過200萬隻貓和數十萬隻狗被猛烈撞擊、絞死或流血致死。

現時業界已有許多動物友善的物料可以代替皮草,越來越多顧客亦有意識地選擇動物友善及無皮草品牌,一如眾多奢侈品牌如:Gucci、Versace、Michael Kors、Stella McCartney、Armani、Ralph Lauren、Vivienne Westwood 等,Burberry 和 Chanel 是最新加入無皮草的高級時裝品牌,這個決定受到很多時尚愛好者的歡迎。「 現代奢侈品意味著對社會和環境需要負責任。」Burberry首席執行長 Marco Gobbetti 說。「採購符合我們道德標準的皮草和珍稀動物皮革變得越來越困難。」Chanel 發言人指出。這正正反映出國際間對人道時裝貿易迫切的渴求與唾棄皮草的趨勢。

挪威政府本年宣布,2025年前將全面禁止皮草養殖場,成為第十四個禁止皮草養殖場的歐洲國家。日本於2016年已經告別了皮草養殖工業,最後一間皮草養殖場(Otsuka Mink Farm)已經於2016年11月正式結業。

香港作為貿易港的主導地位,我們促請邱騰華局長採取有效的行動,敦促會展中心制定政策,停止舉辦皮草展,並立法禁止這場野蠻的貿易,令皮草成為歷史!

參考資料:
[1]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218/s00001/1487425484213
[2] 香港商品貿易統計 - 進口 (2017年12月)
[3] http://www.hkff.org/browserFile/Balloting_Result_Non_Member_2018.pdf
[4] http://www.newsweek.com/fur-farms-breed-monster-foxes-animal-welfare-critical-668609
[5] https://www.hkcec.com/en/sustainability-commitment
[6] https://www.peta2.com/news/fur-farm-facts/

反對香港皮草貿易的市民聯署

2019年2月17日

唔做你生意:為何亞馬遜敗走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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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亞馬遜活動(圖片來源:politico)

這星期有單美國新聞,因為之前上堂講過一直有跟進,出現了相當意外的發展:亞馬遜取消了原定於紐約市設立第二總部的決定,而紐約市民對此卻相當高興。

之前談到這新聞,是教文化地理學的時候談到創意產業和城市發展,說起近年高科技公司就好像會生金蛋的鵝,許多城市恨不得要引入;與此同時,一些高科技公司集中的地方(如三藩市灣區)卻苦不堪言,民間對這些公司的抵制情緒高漲。

亞馬遜第二總部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回到2017年9月,亞馬遜表示會投資五十億美元設立第二總部,預期會在當地招募五萬名員工。北美洲各大城市隨即爭相入標,各地政客拿來當刺激本地經濟的政績工程來辦。

亞馬遜的標書規定入標的城市人口最少要有一百萬,四十五分鐘內要有國際機場,提供位置要有大眾運輸系統接駁等等。但這些只是牌面的要求,真正的要求其實是看看有多少稅務優惠,免地價,最好貼埋大床送埋禮金過去。一個月後,共有二百多城市入標,而不少城市還用盡方法吸引注意。例如 Tucson 送了一棵當地特產的仙人掌過去,還好亞馬遜說他們內部規定不能收禮,隨即轉送博物館。Kansas City, MO 的市長自己俾錢在亞馬遜馬了一千件貨品送給慈善機構,Birmingham 則在市政府外做了一個超大型亞馬遜紙皮箱來做佈景板,認真「創意」十足。


Birmingham 市政府(圖片來源:Alabama Newscenter)

其實以亞馬遜的需求,小城市跟本沒有競爭的本錢。這個第二總部所需的人才資源,不是一個小城市可以提供的,所以許多分析都指最後贏家應該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大城市。果然,到了去年11月,亞馬遜宣佈將會把第二總部的設計一分為二,落戶在紐約市和首都華盛頓市對岸的維珍尼亞州 Crystal City。

故事這樣就結束了?不,故事才剛剛開始。


Long Island City (圖片來源: Wikipedia)

亞馬遜在紐約市的選址,是皇后區的 Long Island City 。此處和曼克頓隔著一條東河,在紐約城市發展的角色好聽一點就是新的策略增長點,難聽一點就是市區重建低收入家庭被迫遷的重災區。

這兒附近還是 Alexandria Ocasio-Cortez的選區。

選址一公佈,反對的聲音馬上出現,不少居民組織都擔心一下子來過萬個職位,附近的樓價必定是被炒成天價,窮人再無立足之地。說起來,亞馬遜之所以要搞第二總部,是因為原來在西雅圖的總部不能再擴張。他們和其他科技公司在當地引起的樓價和城市問題已使得和市政府關係十分緊張,他們出走正是想找一個會歡迎他們的地方。結果事與願違,紐約市民知道西雅圖的經驗,並不歡迎他們。

與此同時,又傳出紐約州和紐約市為了吸引亞馬遜落戶,打算給予價值三十億美元的稅務優惠。基層組織隨即反枱:人家去年賺了一百億,還要問你拿稅務優惠,這不是劫貧濟富嗎?為什麼不把錢留在社區,搞一些對窮人直接有利的社區經濟呢?

終於,亞馬遜頂唔順,決定退出。

那你猜紐約市政府怎樣反應?責怪這些基層組織搞事?批評他們拖累經濟發展?非也。市長白思豪回應說:「要夠班才可以在紐約市生存,我們這兒人才濟濟,亞馬遜掉失了這次機會也是自找的。」果然是國際大都會,就係寧願唔做你生意,相當有骨氣。

說到這兒,難免想像如果同樣的事情在香港發生,結果會是如何?也不用猜,廸士尼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大企業說要來投資,但不一定會來,也可能去上海,最好你出雞佢出豉油,最後對方兩邊都要到盡⋯⋯原來我們已經玩過一次,只是我們落搭了,紐約市沒有。

廸士尼還好,起碼有個地方集中給港爸港媽替女兒扮公主,勉強算是個社會貢獻。創科呢?紐約拿三十億美元出來,香港政府也不弱,預留了五百億給創科局,折埋都有六十幾億美金,亂計都夠收買兩間亞馬遜有找,可以創造幾萬個職位⋯⋯不過到目前為止,香港並冇引入亞馬遜,亦冇搞社區經濟,樓價倒是比紐約、三藩市和西雅圖還要貴。


創科局局長(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當引渡法舊瓶添入修訂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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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界基層工人 - Charles

保安局欲借港人涉嫌在台灣謀殺女友的案件,逼迫輿論及議會同意開快車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最終效果是使香港與中國可以繞過協定、隨即互相引渡刑事疑犯。官員透過媒體與官方文件無限 loop「堵塞漏洞」、「爭取時間」、「盡快將兇犯送交法辦」的 line-to-take,建制派又找來死者家屬聲淚俱下哭求公道,務求往所有意圖稍稍叫停一下修法、提出哪怕些許懷疑的質詢者頭上,都扣上一頂「破滅受害人家屬希望沉冤得雪、討回公道願望」的大帽。

不過數天,保安局局長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又改變口風指,修例並不單是為了台灣案件,而是要填補法律漏洞。

但政府依然難以自圓其說的是,既然不單是為了處理個別案件,有何需要將時間線迫得那麼緊?局方的公眾諮詢 [1] 為何堅持要在3月4日停止收集意見,為何必須要在本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引渡法修改牽一髮動全身,很可能觸動其他現有條約安排的國家重新審視與香港的刑事司法合作關係,現在政府的建議將一下子使引渡範圍擴至所有沒有協議、司法公平程度參差迥異的司法管轄區,如果修例目的並不再是完全著眼於一宗既存眼前的案件,匆匆行事的理據又在哪裡?

相反,如果政府及建制派「心無雜念」,真誠地告訴香港人,時間表的考慮的確是希望修改好法例後,可以促成將兇案疑兇解送台灣法辦,那就的確有需要考慮目前的事態進展︰嫌犯另因港方提出的四項「洗黑錢」罪,已經認罪並等候由高等法院擇日判刑。誠然,就算高院有權對嫌犯判以重刑,但就「洗黑錢」控罪涉及的金額及背景而言,即使考慮到案情嚴重足以加刑,已還押近一年的被告,仍有機會在短期內刑滿獲釋;除非港方有法理依據循執行引渡法例(而非因有新控罪在香港重新提控)的方向再次扣押嫌犯,否則他在香港法律而言,就會從獲釋一刻起成為自由人。

若有必要爭分奪秒,最快、最有效、爭議最少的方法,必然是大幅度收窄修法內容,回應坊間不希望藉修法乘機授權香港引渡市民到中國的憂慮,甚至可以參照其他本地立法(例如《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及《仲裁條例》),將兩條條例當中的「釋義」部份簡單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改為「中國內地」,並加入條文說明,「中國內地(the Mainland)」指中國的任何部分,但不包括台灣。

基層工人相信,如果政府與建制派實事求是地提出這種修改方向,將新法例的效力集中在處理當前這件涉台個案,有關引渡法例的討論就幾乎可以消除所有關於中港兩地法制差異、一國兩制信心等的疑慮;泛民在政治上實難以再阻攔修正版法案的審議,政府甚至可以基於修改內容較窄、用語不算艱澀,爭取在議會內「排快隊」通過。之後剩下的門檻,就是現行《逃犯條例》下新訂安排需要等待二十八天(或按立法會決議再延展二十一天)才可執行拘捕的限制。但既然議會各黨派明知當下的處理是集中針對目前的個案,並以此作為盡快立法的基礎,相信議會也再沒有延展三星期的需要,換言之只須要在立法後多等一個月,政府已經有機制可以申請拘留兇嫌,以等候引渡至台灣。如果政府肯爭取時間、求同存異,修正版立法的完成時間,甚至可以遠早於本立法年度完結之前。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及建制派堅持「左」毒上腦,拒絕收窄修例內容以爭取更快完成立法,卻又冥頑不靈地固執於今個立法年度的時間死線,那麼當局及支持者的態度就不單是與他們口口聲聲「與時間競賽」的目標相矛盾,甚至是漠視兇案死者家屬的苦痛。因為即使按政府的時間表,硬要在本立法年度「抖暑」前進行立法程序,但就算是律政部門或者親建制的「法律界消息人士」,一樣保證不了兇嫌屆時依然未完成「洗黑錢」案的服刑、仍繼續蹲在香港的監獄,等候林鄭月娥按照新法例發出授權拘押的「證明書」。

一邊是逐少立法,有合理機會爭取在兩至三個月內完成,趕及在兇嫌出獄以前啟動引渡程序,再給予整個社會空間仔細考慮其他修法建議的利與弊;另一邊是政府版本的大幅度修法,加上輿論壓力迫使議會在五個月完成立法,但兇嫌卻有可能在為立法折騰一番前已經完成服刑、溜之大吉。應否為了政治愚忠而捨近圖遠,理性的官員與議員們沒有理由不懂得權衡輕重。除非,政府的真正意圖根本不在促成兇案定讞、不在完善法例裨補缺漏,而是另有目的。

除了死線壓力,政府和建制派還會祭出另一款口號,叫香港人「相信制度」、「相信法庭」,又強調即使行政長官有權啟動引渡程序,仍需要留待法庭裁決是否引渡,而且疑犯會獲得充分的人權與程序保障云云。說穿了無非是要令香港人心安,就算中國包括在將來可以提出引渡香港人的國家之列,司法制度完全足以抵擋住程序欠妥的、證據不足的,或者立心不良的引渡要求。那麼我們就不妨看看,用以盛載修訂後的引渡法新酒的制度舊瓶,是否全然堪受信賴。

我們千萬不要誤會,以為在香港的《逃犯條例》之下,被告會好像一般的刑事被告般,完全由法院決定他們的前途去向。事實上,無論是基於條約還是沒有條約下的單次個案要求,從特區政府收到外國提出的移交港人要求起計,主要會經歷四個階段︰1) 特首發出「授權進行書」授權拘捕、蒐證;2) 法院發出拘捕令;3) 法院聽取移交申請後,決定是否發出「拘押令」(order of committal);4) 行政長官決定發出「移交令」(order for surrender),正式將被拘押的人送交外國。由此可見,法院的「把關」功能,主要是在整套引渡程序的中途階段,決定是否有充分理據,基於移交外國司法機關的理由,將一個沒有在香港被控任何罪名的本港居民持續拘留;是否徇外國要求指令拘捕某人,以及應否將已由法院頒令拘押的人送走,則完全在行政部門首長的酌情範圍之內。

另一點要留意的是,《逃犯條例》下負責「把關」的法院,不是處理人身保護令 (habeas corpus)或者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的高等法院,而是裁判法院。

保安局的文件 [2] 引述了一系列保障疑犯個人權利及程序公義的法例條文,但在實際司法操作上,裁判官審理引渡申請時的權衡空間,甚至連一般本地刑事案件也不如。原訟庭法官韋毅志在處理一宗抗拒美國引渡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3] 時指出,只要裁判官信納《逃犯條例》第 10(6)(b) 條的各項條件均已具備(即罪行屬可引渡的類別、由要求引渡國提交的支持文件已妥為認證(duly authenticated)、舉證達到表證成立的程度(prima facie case made out)),就必須頒令將被告交付拘押以候決定是否移交,「沒有酌情空間」。該案的被告沒有提出引渡涉及政治、宗教或其他不得引渡事由的爭議,但指稱美方其中一份誓章的宣誓人已經離開美國,將不會出席美國法院的審訊,因而影響其證供的可靠性;法官裁定,裁判官依法毋須考慮到相關的人證物證最終會否在美國呈堂的問題。另外,下級裁判官經聽取雙方陳詞後,只退庭五十分鐘就頒令拘押以待移交,法官亦認為當中並無問題。

上文提到法例下要促成引渡的其中一個主要條件,是要求引渡國必須提供已經「妥為認證」的證據文件。在制訂《逃犯條例》前,香港主要參照英國的引渡法律,當中規定支持引渡的證詞或者事實陳述,必須以誓章或誓言形式作出;到主權移交前夕制訂《條例》時,除了規定支持文件需要「妥為認證」,也在《條例》第 23(2) 條進一步指出「妥為認證」的標準︰「如任何支持文件或其他文件 —— (a) 看來是(purports to be)由有關的訂明地方的法官、裁判官或人員所簽署或核證的;及 (b) 看來是蓋上該地方的主管當局的正式印鑑或公印的,即須當作已妥為認證。」另一位高院法官夏正民在一宗涉及荷蘭引渡申請的案件 [4] 就解釋指,《條例》的用意正是為了取代過往英治時期對於外國政府證據文件的規定,因此外國在要求引渡時不一定需要提供較嚴謹的宣誓證據,而是可以視乎該國本身的法律以及與香港簽訂條約的規定,來決定該國的引渡證據是否符合核證要求。夏法官並舉例指,香港與馬來西亞、加拿大和荷蘭的引渡條約內有關證據格式的要求,就明顯有三組截然不同的標準。因此,即使荷蘭政府提供的證詞未經宣誓,仍不違反條例下的「妥為認證」的標準。

除了關於證據文件的認證問題,《逃犯條例》亦規定了被告一方在引渡聆訊中的舉證限度。在一般的本地刑事審訊中,被告既可以選擇行使緘默權不提證據,亦有權提出申辯的人證物證,包括挑戰控方案情任何細節的證據,以駁斥控方的指控是誇張甚至子虛烏有。但《條例》第 23(4) 條規定被告不能在香港的各級法院舉證反駁外國的指控事實(例如不在現場證據,或者質疑指稱受害人誠信的證據等),而根據第 23(5) 條,被告則可以舉證質疑,外國要求引渡的疑犯並非目前正面對本地聆訊程序的人。

總括而言,在香港面對引渡司法程序的本港居民,並不像是一般面對本地刑事審訊的被告,有充分的空間可以挑戰外國檢控部門的指控以抗拒引渡。儘管法例要求不得在涉及政治、宗教、種族迫害,或者存在一罪兩審等事由的情況下移交疑犯,而且法庭要信納外國指控的表證成立方可達到引渡的條件,但在司法程序的細節中,被告一方其實受到不少制肘,包括不能舉證挑戰指控可靠性的反證,而對於外國檢控證據的質素或文本真確性等方面的質疑,亦往往在原則層面就已經難以獲本地法庭接納。

這種對外國引渡要求傾向寬鬆處理、不會仔細查究的制度設計,其實很大程度上是出於支持跨國打擊犯罪的努力,並對其他國家的檢察及司法制度投以信任一票,所以引渡作業絕不能一時頭腦發熱、因為一案一例,就怦然向全世界所有司法管轄區開放,反而務必慎之又慎,詳細審視合作對象的司法體制運作是否合理、公正,更要建基於雙方互信、對等行事的原則。我們是否已經有條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和檢察制度,投以無異於其他國家的高度信任,乃至值得藉著單一宗與中國毫無關連的案件,而對引渡法律大幅度改動?這些都是香港人必須小心思考的問題。

註:

[1] 諮詢簡介
[2] 諮詢文件連結
[3] Chan Hok Shek v Superintendent of 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 [2010] 1 HKLRD 888
[4] See Cherk Ching v Superintendent of 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 [2005] 4 HKLRD 105

灣仔區議會主席兒子擬「世襲」議席 吳澤森:都係要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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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區議會今年年底進行換屆選舉,部份不擬連任的現任區議員的接班人開始落區。其中灣仔區議會主席吳錦津的兒子吳澤森,自去年12月起開設個人專頁及頻頻落區,子承父業出戰「跑馬地」。吳澤森被問到是否「世襲」議席時指,參選與否言之過早,而制度上無世襲,「都係要選舉產生。」

吳錦津自1991年起出任灣仔區議會「跑馬地」,一直連任至今,已出任當區區議員28年。去年年底,其兒子開始在區內宣傳,包括在12月5日設立Facebook 專頁,上載與其他灣仔區議員謝偉俊、黃宏泰及林偉文落區宣傳清潔行動。在跑馬地區內,吳澤森和父親吳錦津已掛出聯合橫額,又以「跑馬地社區聯會」的名義在往來銅鑼灣蘭芳街及跑馬地冬青道的專綫小巴30號賣廣告,稱要「徵詢民意,共創社區」。位於景光街的黃泥涌峽街坊值理會會址,門外更有一幅巨型海報,同樣以吳氏父子的孖頭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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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查詢時顯得緊張

「跑馬地社區聯會」星期六(2月16日)早上舉行「醒獅賀新年」活動,吳澤森以主席身份出席,獨媒記者到場向吳澤森查詢時,他顯得十分緊張和不知所措,指在區內舉辦活動目的是讓居民參加聯誼,「多啲西式活動,好似哈囉喂咁,嘉年華式,等居民參與下先。」對於是否出選及「世襲」父親吳錦津的議席,他只表示「我參選又好,其他兄弟、街坊都好,絕對唔係繼承,制度沒上無世襲,都係要選舉產生。」

他對獨媒表示享受做區的過程,現時希望先協助街坊處理社區問題,並跟進區內長期嚴峻的交通問題,「始終人口增長,地區難負荷,跑馬地又有道路缺陷,常常塞車。」 吳澤森在接受記者訪問後,隨即折返辦事處與父親「密斟」,未有參與活動後半部的巡遊。

建制派區議員不滿吳錦津做法霸道

有不願透露姓名、屬建制派的區議員向獨媒表示,吳錦津要求他們支持吳澤森,認為吳的做法霸道,而且亦不看好吳澤森的勝算,笑言「泛民派人落嚟,一定有得鬥」。根據民主動力的協調名單,去屆出選灣仔司徒拔道落敗、灣仔廣義的區麗莊有意轉戰「跑馬地」,但目前尚未落區。

不過自2016年起出任灣仔區議會主席的吳錦津,多屆選舉均擊退民主派的候選人,2003年七一大遊行後的換屆選舉,民主派在灣仔區攻下八席並取得過半議席,但吳錦津仍以1,238票擊退獲991票的公民起動李偉儀。2007年挑戰者換成當時屬公民黨的林雨陽,吳錦津1,309票擊退獲720票的林。2011年公民黨曾健超、2015年「2047監察」成員錢家和再戰吳錦津,同樣不敵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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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區議會目前13個議席中,屬民主派只有楊雪盈及鄭其建,已有民主派落區挑戰現任建制派的選區數目則為4個,尚有7個選區未有民主派展開工作,包括「跑馬地」。當區區議會資歷最深的區議員是民建聯鄭琴淵,鄭自1982年起當選至今,年底亦將退下火綫,民建聯已安排穆家駿接棒出戰「愛群」選區。

近年由父親直接將區議會議席交棒予兒子的例子鮮見,2015年大埔區議員羅舜泉因判刑失去議席,在補選中派出兒子羅曉楓出選,但不敵工黨郭永健,直至換屆選舉才由羅曉楓勝出。2007年區議會選舉,民建聯陳百里接替陳鑑林出選觀塘區議會「坪石」選區,至陳百里2013年因加入政府,才由陳鑑林的兒子陳俊傑在八年後出選「坪石」。南區區議會在2007年亦曾有一次父子交棒,黃文傑放棄在「香港仔」選區連任,由兒子黃靈新接力,出任兩屆區議員。

根據灣仔區議會個人利益登記冊資料,經營地產代理業務的吳錦津是區議會中的「大地主」,在全港擁有44個住宅單位、14個舖位、19個車位和2幅農地等,當中25個住宅在跑馬地。

記者:麥馬高、周頌謙

自資院校反性騷擾政策肥佬 平機會:面對索償或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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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新婦女協進會聯同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發表大專院校反性騷擾政策研究報告,指出八大資助院校的達標率為79.2%,而自資院校則只有49.2%。平機會署理營運總監朱崇文表示,法例未有規定僱主必須制定性騷擾政策,「但係職員犯錯會等同僱主犯錯」,如果有人追討,院校或要作出賠償。

八大近8成達標 自資院校僅5成

研究於2018年5月至11月進行,檢視大專院校的書面反性騷擾政策,評分準則分為四大部份,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內容」、「投訴程序」和「政策施行」。8間資助院校均有回應調查,但34間自資院校中只有10間回應。

研究結果顯示,八大資助院校的政策整體達標率為79.2%,而自資院校的整體達標率只有49.2%。四個評分部分之中,除了「投訴程序」一項達標率為65%,8間資助院校均於其餘三個部分取得超過8成的達標率。其中得分較好的為「政策制定」,例如有較完善的政策宣言制定;得分較差為「政策內容」,例如「向受影響人士提供協助」和「清楚訂明同性間的性騷擾」。

自資院校於四個部分的達標率均低於資助院校,最高的達標率亦為「政策制定」,有68%,而最低一項為「政策內容」,達標率僅為37%,得分最差的政策屬「政策範疇:包括校園外,上課或工作以外的時間和有清楚訂明同性間的性騷擾」。

研究報告指出,所有院校得分最低的政策為「分隔投訴人,被投訴人及證人安排」,達標率僅為16.6%。僅有3間資助院校指明性騷擾最嚴重後果為終止員工的僱傭合約;針對學生而言,只有4間資助院校列明性騷擾最嚴重後果是開除學籍。此外,僅有4間資助院校的政策清楚涵蓋同性間的性騷擾,包括港大、中大、理大和教大。

促改善政策 加強培訓

研究建議,各大專院校應認真審視和改善現有反性騷擾政策,加強培訓員工和學生對性騷擾的關注和應對,又建議增加反性騷擾政策的透明度和推行雙語政策。

新婦女協進會計劃統籌戴綺蓮指出,資助院校和自資院校於政策整體達標率的差距,源於後者缺乏資源制訂反性騷擾措施,及進行培訓和推廣。戴綺蓮又表示,大專院校整體表現有改善,然而部份反性騷擾政策條文仍然停滯不前,仍有進步空間。

平機會署理營運總監朱崇文表示,法例未有規定僱主制定性騷擾政策,但大專院校仍須負上責任,一旦校內有人提出性騷擾投訴,然而校方置之不理,「疏忽都可以比人sue(控告)」。朱指出,平機會曾處理一宗個案,個案人於職場上向同事說了一個色情笑話,最後被法庭罰款10萬元,「如果有個學生因為性騷擾而自殺,家屬向大學追討賠償,學校可能要賠過百萬。」朱指雖然訂立政策不是萬能藥,「但係政策係第一步去解決問題」。

記者:邱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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