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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出獄至今,我在想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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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晚上,提早吃過家族團年飯後,回到家裡翻開電腦,又是繼續工作的一個晚上,不論實務性質的事工,抑或論述理念的路向思考,均是用上不少時間之餘,還消耗不少心力。

接踵而來的行政與統籌工作,以及社會行動、研究計劃與選舉部署,各種項目總是充斥著我的日程與時間,但消耗心力的源由,還是回首過去並展望未來,對於當今社會狀況的著緊與不甘心。

旁人看來,那份著緊可能不太必要,但在入獄期間思前想後,終究認定政治仍我所委身的理想,或許在浪尖在社運路上經歷一切後仍未倒下,已內化了那股對投身政治運動的意志。視此為志業,也許說出來有點沉重?但人找到值得全身奉獻,並委身其中的事情,是幸福的。

而我還得由衷地說,政治確實磨滅人性,作為權力分配的過程,亦切實展現人性醜陋一面,但我在夥伴和同行的朋友當中,卻有幸體現和感受到人性的光輝,才能驅使我繼續前進,至少我可以認定,在民主路上的付出,既快樂又有意義。

保釋出獄以後,深深體會到,鎂光燈下盛載著怎樣的公眾支持,看起來是不少從政者,追求多年的事情,但卻展現其矛盾,背負著人們有重量的期望,卻伴隨著永無休止的包袱與壓力,還有那份慚愧的感覺。

【說的是,前天通過的議事規則】

若有留意我面書的朋友,大概也會留意到,十月下旬保釋出獄以至整個十一月,基本上我也沒有轉載或發表甚麼評論,講述修改議事規則的情況。

主要原因嘛,就是本來預料十二月初就因佔領旺角一案回監獄服刑,即修改議事規則表決期間,十居其九我已在坐牢,講白點就是「到時都坐緊監就陪多啲屋企人唔好理咁多公事啦」,所以自十一月下旬得悉翌週判刑,進入坐監倒數階段,也沒有理會甚麼公事。

但即使說是十居其九,但原來還有那始料不及的一成機會,上週四法官竟在庭上宣佈,待至終審法院頒下公民廣場案判詞以後,才在一月下旬作出判刑,可以跟家人女友過聖誕除夕元旦,真的如奇蹟一般,有種興奮湧上心頭。

不過,我從上週四步出法院,嘗試回過神來,掌握一下到底在發生甚麼事,發現修改議事規則的辯論,將於數天以後表決,頓時來不及反應,接著驚覺民間沒有反應動靜可言,更覺自己脫節和無力。

【其實對著身旁的戰友,我覺得我欠他們很多】

如羅冠聰 Nathan Law提到「作為『人』,我非常疲累,非常渴望能偷些時光讓自己花費任性,滿足我的生活需要而非為社稷而焦頭爛額」,我很不負責地,嘗試抽離一點點,較為被動的處於議事規則的這場硬仗之中。

當然,最後我有參與集會,亦曾紮營留守,亦發言說過數句話,但在這些以後,就沒有了。然後,議事規則就通過了。

若無須坐牢和補選,大概即使議事規則是一場看起來必敗的仗,我也可以付出多一點點,不求大獲全勝,但求問心無愧,一起付出,讓我們不會輸得那麼難看。結果,我有種說不出的自責與內疚。

【香港,終於來到使用鐵練和警報器,在議會抗爭的一天】

進步派議員們所作的一切,很值得我們所敬佩,而溫和一翼的資深議員,首次抬離會議廳,但願會是對他們支持致謝動議,或宴請特首的當頭棒喝。至於「必死的覺悟」,我還是覺得只有大陸民運人士配得上這句話。

若把議會的角力比喻為一場球賽,當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是對家的人,我方在逐出六個前鋒以後,仍有部份中場和後衛欲上前補位,已算是不錯的了。然而,在球場以外,我還是覺得場外的社運動員,有非常大的檢討空間。

我不是要問「本土派後生仔到底去左邊」,正如「票唔係屌返嚟」的道理一樣,群眾也不是被輿論領袖埋怨後,就會來參與行動;具有組織集會和動員群眾經驗的政團組織,不是在忙於應付官司,就是在準備補選或在議會擔當前鋒。所以,我不是打算怪責任何一位同路人,反正我自已在議事規則這場硬仗裡,也沒有盡到自已的本份。

【不過,點解搞來搞去鋪鋪集會都得幾百人,的確是問題】

公民社會經已出現動員疲勞,這是人所皆知,但甚少宣之於口的狀況。疲勞的原因,看起來是一波又一波的政治事件,迫著我們每月上街每週集會,這在短期內難以解決,畢竟街還是要上,會還是要集。但我認為心理和精神上的疲憊,更勝於體力上的疲憊,因為作為組織者的我們,不懂分享參與者的情緒和感覺。

近月的集會,「大家累唔累呀?(群眾:唔累!)」和「下星期係咪仲會來呀?(群眾:會!)」的對答,沒聽過百多遍,也至少聽了幾十遍,在通過議事規則那個晚上,持咪者嘗試振奮人心地問一句「我地有無輸到呀?」,深黃群眾大喊一聲:「無!!!」更讓我汗顏。

現實是,望著集會現場僅有的數百群眾,誰不知道公民社會已出現動員疲勞?我們從不敢宣之於口,可能是因為作為仍對政治充滿熱誠的領袖和群眾,大家也害怕面對,一個人們不再對政治充滿熱誠的環境,但集會的本質不僅是為著與會人士自我安慰,更重要是吸引不在集會現場的群眾,有一天會前來參與。

然而,具備自省能力地承認失敗,我們輸得有尊嚴,或至少沒有跪著輸,面對威權體制的現實狀況作檢討,更是重要。每個人對政治形勢的解讀也有差距,但在我看來,在思考人們為何對政治失去熱誠前,也許作為組織者和輿論領袖的我們先要問,我們所舉辦的集會,能否讓參與者感受到我們的熱誠?

要讓電視機前的觀眾,看球賽時有投入感,依靠的不僅是球員的發揮,還取決於球迷在場的參與(我明白用球迷比喻群眾並不完全恰當,但我未想到更合適的比喻,抱歉),試對比一地兩檢和議事規則集會,與2009年反高鐵集會直播立法會辯論,2012年反國教集會在廣場內各種形式的討論會和活動,大家就會明白。

【我覺得,我們很久沒有認認真真的搞一場社運集會】

現時集會,像記者招待會多於集會,團體與群眾除了喊口號和拍掌以外,並沒有其他互動方式,發言者的演說分享缺乏主題和方向,主題仍離不開跟立法會議員打氣和部署補選,我沒有非常具體的計劃和建議,但是 —— 精彩、有內容、存方向、具主題,讓群眾參與過後有充權感覺和訊息帶走的集會,其實香港已經舉辦過好幾遍了,只是我們把這種記憶擱了在一旁。

沒錯,議事規則的這場硬仗,從票數上看,看來是必敗的仗,這點無須否認,當然你硬是要說不同意的話,理論上表決前有五十萬人走上街頭,形勢是可能逆轉的,但只是我們數天前根本不會動員到這種規模的人數出來而已。

故此,在抱著非勝不可的心境,接著在戰役落敗過後自怨自艾,倒不如視每一場社運動員為充權過程,即使客觀條件沒有可能贏,但也認認真真的作好政治傳訊工作,而不是像今次議事規則的硬仗,當議員在議事廳裡打仗的時候,公民社會(包括眾志在內)醞釀遲得那麼過份,動員和集氣僅得不足一週時間、聯署在通過前三天才發佈、懶人包只是傳閱了數天,民間關注聯盟在表決前一天方成立……我們每一人也有責任。

可唔可以2018年搞返一場搞完自已都想去既集會?

【修改議事規則,最後遭到強行通過以後】

民主力量又再受到削弱,到底議會路線還在民主運動存在甚麼意義,也許是每次惡法通過或拉布失效後,均在腦海裡浮現的問題,亦是為何你們那麼討厭民主派議員每次集會發言,也只是呼籲大家補選投票的原因。

我覺得,選舉政治對民主運動還有甚麼作用,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只是撫心自問,難道我們真的覺得,議會裡的每一位民主派議員,已經用盡了議會裡所有僅餘的空間?

哪怕是最微小的勝機,逐步再次扭轉劣勢,在在威權時代下的立法會,我們從不能寄望立法會議員安份守已地立法,擔當本來在民主國家裡,議員僅是專注審議法案和推動立法之類的工作。我們送議員進立法會,就是擺明車馬把我們所信任的人,送進香港政治角力最壁壘分明的「絕境」,要他們在議會裡伸張我們所相信的價值;即使議會已非「議事」之堂,這也是我們在公共領域、輿論角力和社區陣地,扳回劣勢的平台。

身處絕境,我們也絕不輕言棄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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