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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交通會通過動議促撤回「三隧分流」方案 主席陳恆鑌照交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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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施政報告》中提出「三隧分流」方案,私家車使用紅隧及東隧加價至40元,西隧則降價至50元。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通過公民黨郭家麒臨時動議,促政府收回方案。不過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恆鑌指委員無意見,會將方案提交財委會審議。

政府與私營的西隧達成協議,在西隧專營權2023年結束前,最多資助18億,換取西隧降低私家車等車輛收費,如獲立法會財委會批準及與西隧公司完成細節商討,將於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曾考慮其他方案包括回購西隧、只增加東隧和紅隧收費、劃一隧道費、豁免收費及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等,但認為涉及更多財政開支、不可行及太長遠。

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幾乎清一色反對政府提出的方案。民主黨林卓廷紅隧及東隧加幅過高,擔心令惟一一條不塞車的隧道西隧亦會擠塞,「日後有急事要過海點算?」他又批評運輸署預測車流能力不可靠,指新界東塞車逾十年後,才申請撥款擴闊大埔公路(沙田段)。

毛孟靜指部份市民無法選擇使用另一條隧道,指港島南區居民只能使用紅隧。她又指西隧並非大致暢通,部份出口在繁忙時間會出現擠塞。毛孟靜又指紅隧九龍出口慢線,常有逾20部雙層巴士等候堆站,「真係嚇死你」。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亦關注部份必須使用紅隧及東隧的駕駛者遭大幅加價,又批評政府先與西隧訂立協議才提交立法會。民建聯劉國勳指方案不討好,他最不滿政府只提供一個方案,沒有予立法會選擇空間。

實政圓桌田北辰指社會同意分流,但不同意壓抑整體過海車流量。田北辰又稱方案或會令西隧擠塞,因為中環灣仔繞道通車後西隧港島出口會減少擠塞,而紅隧港島出口則會持續擠塞,日後車流或集中在西隧。

區諾軒指從推行公共政策而言,「漸進」永遠比「震盪療法」好,促以「漸進」方式推動三隧分流。姚思榮亦促分階段調整收費。

政府的「三隧分流」方案獲自由黨支持,易志明指以地理位置計,紅隧收費本就應該最高,而西隧亦變相放棄自動加價機制、的士業界亦支持政府方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重申,目前過海交通近75%為私家車及的士,故建議調整收費針對這兩類車輛。陳帆又指政府先與西隧商討再交立法會,正是負責任的態度,不然「三隧分流」會變得毫無基礎。他重申目前方案「得來不易」,再談判需時十分長。

陳帆又回應田北辰指,政府並無考慮到壓抑整體過海車流量,只是根據流量及經濟活動分佈作調整。對於「漸進」調整收費的建議,陳帆則以「半焗熟既蛋糕唔好食」作回應。

公民黨郭家麒促政府收回方案的臨時動議,在11票支持9票反對下獲通過,但主席陳恆鑌稱無委員反對將方案提交立法會財委會。人民力量陳志全投訴,陳恆鑌指他表示交付財委會時,並無委員表達意見,又指臨時動議無約束力,陳志全反駁「呢個臨時動議咪係我地既意見囉。」最終陳恆鑌未有理會,繼續下一項議程。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亦指,運輸署會在下年年中展開研究,全面審視所有政府
收費隧道及兩個管制區的收費階梯和收費水平,以「擠塞徵費」和「效率優先」為原則。


【浸大辱校罪】逾千聯署反對 陳樂行:校方僭建條文 圖滅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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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中醫學學生陳樂行以「任何人」製圖,意指所有人的言行也會受新校規影響。

(獨媒特約報導)大專院校言論自由近年不斷收窄。香港浸會大學於10月推出修訂紀律程序的建議,包括新增「辱校罪」條文,學生作出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即可屬違規。管理 Facebook 專頁「浸大山神」的中醫學及生物醫學學生陳樂行,聯同浸大社關發起聯署反對修訂,獲逾千人響應。他們直指新條文是「浸大廿三條」,勢加劇大專學界的寒蟬效應。

曾因佔領語文中心事件接受紀律聆訴、現正就處分提出司法覆核的陳樂行認為,是次修訂與該事件有關,並指「辱校罪」是他在浸大就讀6年以來,所見過最嚴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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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浸大學生不滿校方設普通話畢業要求,到校內語文中心抗議,事後陳樂行及時任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被即時處罰停學。校方其後在輿論壓力下收回停學令,啟動紀律聆訊程序,劉子頎最後被罰停學一個學期,陳樂行則被罰停學8日及進行40小時校內服務。

浸大學生事務委員會於去年11月決定成立工作小組,檢討紀律程序。小組除召集人外,分別有4名學生及教職員代表。小組於今年10月10日召開首次會議,提出修訂紀律程序的建議。其中改動最大的,是在條文中新增有關違規行為的定義(Definition of Disciplinary Offences),當中列出多項例子,包括「傷害大學與社群關係、損害大學聲譽的反社會行為」、「擾亂大學正常運作」、「製造過量及不能接受的噪音造成他人痛苦」、「多次或重覆輕微違規」等。修訂亦新增罰則,包括罰款500至2,000元、強制出席工作坊、行為契約(behavioural contract)等。

浸大:既定程序 會廣泛諮詢

浸大發言人回應指,大學會不時檢討內部管理程序和規則,檢討學生紀律程序是既定檢討事項之一,大學並無預設方案,稍後會在廣泛諮詢校內社群後,向學生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最後再交教務議會討論和通過。

陳樂行:校方濫用程序 僭建條文意圖明顯

校方指工作小組於2017年底成立,意指與語文中心事件無關;但陳樂行指出,有關檢討原本只屬定期性質,不擬作重大修改,但發生語文中心事件後,校方便利用此程序,「要好快、好便捷咁加入辱校罪」。陳指出,擬修訂的文件是「紀律程序(Disciplinary Procedures)」,內容本只涉及程序,罪名及罰則分別另外載於「紀律標準(Standards of Conduct)」及「違反紀律標準的制裁(Sanctions for Breach of Standards of Conduct)」,是次修訂卻將罪名和罰則「僭建」入原只牽涉程序的文件中。

陳樂行又質疑,校方所指的諮詢不能反映反對意見,以普通話畢業要求為例,當時也有進行諮詢,學生激烈反對,但最後政策「冇變過」;校方當時亦稱只考核基本溝通能力,合格率達9成,結果只得3成,因此他認為校方不值得信任。

修訂將監控言論 學生難再抗爭

陳樂行指,修訂有如為他度身訂造,「呢度(指浸大山神Facebook專頁)任何一個post都可以整死我。」他經常發帖呼籲文憑試考生不要入讀浸大,「咁我係咪已經傷害咗校譽,造成學校的損失?」他強調,修訂與所有學生有關,「現在浸大氛圍已經比較差,同學們都驚批評學校會唔會變下一個山神,俾人停學」,一旦通過,校方便可正式控制言論,遑論實際行動,而其他院校也會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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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社關成員黃雅文

浸大社關成員黃雅文亦指,修訂極度影響同學的行動。社關去年跟進校內外判工友被剝削事件,製作了很多惡搞圖像,又向傳媒直接指責校內高層,「已經玩完,中晒(辱校罪)」。近月社關指責校方「走數」,沒有履行成立三方平台等承諾,他們在網上及民主牆批評校方,又與工友在校內擺街站收集聯署,多次被校方以沒有預訂場地為由驅趕。黃雅文指,這或已干犯新修訂中的「多次或重覆輕微違規」,「哪怕只是好小的行動,擺下街站、收下聯署、派下單張,(修例後)其實都不會再做到。」

臨政會未有行動 黃雅文:對校方勿存幻想

浸大學生會現屆「缺莊」,學生會評議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工作小組成員麥筠瑋早前表示,修訂只是歸納現有校規,校方態度未明,仍待觀察。

對於臨時行政委員會未有採取任何行動,黃雅文表示不能理解,認為不能對校方存有幻想,「見到語文中心件事,(有得傾)係冇可能囉,就係有政治因素去罰同學。當時學生會發起遊行,佢哋諗緊啲咩呢?如果真係有得傾,咁我哋唔洗遊行啦嗰日。」

陳樂行亦認為,雖然工作小組有一半成員為學生,但事實上沒有投票權,就算在小組內提出反對,校方依然可以將修訂一字不改提交教務議會通過。

陳樂行指,現時收集了約1,000個聯署,當中約30%人為浸大學生,約20%為校友。他們會將聯署交予臨時行政委員會,要求採取行動,亦計劃成立關注組繼續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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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今年初發起遊行,抗議校方打壓劉子頎及陳樂行。(攝:黃健航)

雨傘運動落幕以來數年,政權打壓愈演愈烈,黃雅文認為必須捍衛學生自主,「大學就是讓有不同思想、不同政治立場、關注不同議題的人去講嘢的地方,令那件事更豐富。老套啲講,係社會的縮影。」她指出,當辯論空間被收窄,沒人再敢發聲,社會就難以進步。「現在學校沒有人在公開場合討論政治,見不到有論壇,無論六四、本土議題的論壇都沒出現過,聯校的活動更加沒有,思想的交流完全是零,我覺得對整個社會好大影響。」

記者:劉軒

撤回對支持民主示威領袖的阻嚇性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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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運動9名領袖的案件將於周一開審

國際特赦組織在周一案件開審前夕表示,香港政府對2014年支持民主的雨傘運動9名領袖的檢控出於政治動機,必須撤回,因為此舉等同對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攻擊。

9人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他們包括「佔中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社會學教授陳健民以及退休牧師朱耀明,一旦罪成,各人將面臨最高7年監禁;另外6名被告為學生領袖、立法會議員及政黨領袖。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博士認為:「是次檢控屬秋後算帳之舉,目的是要壓制民主運動。當局必須撤回對9人的指控,因為他們只是合法行使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而這些指控只是基於這些行為。」

「控方故意採用籠統且模糊不清的罪名,對香港的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國際特赦組織今日發表簡報 ,概述香港政府對9人提出的控罪何以構成對人權的攻擊,同時點出是次對雨傘運動示威者的檢控的深遠影響。

針對「佔中」3名領袖的檢控主要基於他們策劃及執行民主運動,包括堵塞香港中環道路的非暴力直接行動。「佔中」原本為要求以民主方式選出香港的行政長官,後來成為大規模、支持民主的雨傘運動的力量,在2014年9月至12月逾79日期間,市民以大體上和平的方式參與示威抗議。

另外6名被檢控的是學生領袖張秀賢與鍾耀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邵家臻,以及政治領袖黃浩銘與李永達。

控方罕有地決定以普通法檢控全部9人「公眾妨擾」的罪名,與成文法之下的同一罪名相比,此舉令控罪更加含糊不清,同時刑罰更重。

控方利用這些民主領袖討論非暴力公民抗命運動所舉行的記者招待會、傳媒採訪及公眾會議作為主要證據。

警方在雨傘運動的首兩日拍攝了9人和平參與行動的片段,包括他們引領示威者到政府總部外各條街道以及透過擴音器號召其他人加入示威行列,上述二者皆是此案的重要支柱。

「一旦控方成功入罪,極有可能會有更多人因自己的和平行動而受到檢控。當局顯然試圖壓制任何有關敏感議題的討論,尤其是涉及香港的民主及自主的議題。」譚萬基博士說。

背景資料

繼2017年3名學生領袖被定罪後,這是對雨傘運動示威者最新一輪的檢控行動。雨傘運動開始至今已逾4年,數以百計的示威者仍然在法律夾縫中,不知道警方會否檢控他們。

9人的案件開審之時,正值香港的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遭到蠶蝕,情況令人日益憂慮。上週四,《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訪港被拒入境,距離香港政府拒絕為其工作簽證續期僅一個月的時間。8月,馬凱在香港外國記者會主持支持港獨人士的演講,當局拒續簽證顯然是出於報復。

本月較早時候,中國異見藝術家巴丟草表示因來自中國當局的安全威脅,取消在香港舉辦的首個展覽。

【九西補選】林榮基支持李卓人 籲港人不要輕視手上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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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下星期日進行投票,代表民主派參選的李卓人昨日晚上舉行造勢。造勢大會在油麻地榕樹頭舉行,前銅鑼灣書店創辦人及店長林榮基現身力撐李卓人,呼籲港人不要輕視手上的一票。

林榮基在2015年遭國安跨境執法,遭擄走禁錮達八個月。港台節目《獅子山下》近日播出《定風波》的單元,內容來自林榮基的真實故事。扮演林榮基的雄仔叔叔和「真身」的林榮基一起上台。

林榮基慨嘆香港近年變得很快,先是樓價及租金高企,而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為權貴輸送利益,港人生活質素下降是選舉制度不公平所致。他斥當局及中共透過DQ議員及人大釋法操控議會,令香港任人魚肉,年輕人則感到悲觀和失望。但林榮基希望,港人毋忘2003年50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上街維護言論自由,形容最後成功令政府撤回已是光榮的紀錄。

對於銅鑼灣書店的同事在事件中全部先後失蹤,國安違反《基本法》跨境執法,林榮基重申,對中共交出書店顧客的資料是「千不願,萬不想」,「俾咗就等同出賣人格。」他表示,影響自己的正是李卓人,指幸好有對方和六千人上街的聲援,才堅持下去。

造勢大會以李卓人過去參與的民主運動作主柚,李卓人指正是要從歷史中尋回力量。1989年學聯代表團成員、六四屠殺見證者林耀強稱,在北京天安門認識李卓人,指這一代人有相同的執著,即使民運遭到鎮壓,但無數人受到感召,至今仍在延續學生在做的事。他提到,屠城當晚後走過滿地血蹟的西單路,和李卓人在民居躲了一晚。在登上離開北京的飛機後,有公安突然上機稱,有二人的證件有問題。林耀強當時心想,「得兩個組織上咗北京,學聯同支聯會,即係要搵李卓人同我啦。」

林耀強憶述在公安登機不久,李卓人站起來主動對公安說,「呢班機係我負責」。轉眼之間,李卓人已頭也不回,被公安拉走了。飛機起飛後,全機乘客拍掌,林耀強卻不停留淚。「需要佢嘅時候就企係身,不理後果,李卓人三十年來都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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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稱,飛機其實是自己找回來,港龍當日對他稱,壞消息是李卓人被拘捕,好消息是飛機起飛,便動員市民到港督府給予壓力英方營救李卓人。

李柱銘又重提舊事,斥臨時立法會是不合法,「馮檢基係有份,入咗去臨立會」,「立法會就立法會,咩臨時姐?叫有中國特色立法會咪得囉。唔講咁多,我相信大家識點投票。保安員余美雲則提到,李卓人在勞工運動上一直和工人同行,爭取最低工資和反對外判制度。

政府在2003年硬推《基本法》23條立法,資深大律師、公民黨創黨成員余若薇分享時提到,「沒有人知道明天發生甚麼事,今日要做正確的的事」。余若薇表示,民主派在2003年時同樣是少數,但群眾力量迫使政府要收回方案,「25號,不是要投任何人,要投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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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公民黨創黨成員吳靄儀稱,認識了李卓人多年,形容「二人都是工蜂」,讚揚對方曾成功爭取集體談判權,但卻遭到臨立會取消,「佢係我成世人見過嗌咪最叻嘅人」,「香港要他的時候就行出嚟,我哋都係做嘢的人,唔會計較其他嘢。」

競選口號為「為下一代,背水一戰」,面對建制派的來勢洶洶,還有自稱參選是反欽點的馮檢基。李卓人面對凶險的形勢,他發言時提到,今次是從政以來最辛苦的一場仗,強調很想替劉小麗助選,但對方遭到無恥的政權取消參選資格。他透露,近日因為感到壓力而失眠,但會繼續全力以赴。李卓人續稱,在重看歷史時,同樣有失望的時候,感謝一直總有人和自己並肩作戰,「每個人做自己認為要做的事,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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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十八年的立法會議員,並曾經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認為自己是幸福的人,一直沒有後顧之憂。他提到,母親由兩名兄長照顧,女兒出生後一直很獨立,不用自己和太太操心。「有幸福便更有責任為社會弱勢發聲,繼續抗爭。」李卓人又「承認」自己是大中華膠和左膠和,但強調更是團結膠,呼籲雞蛋們要一起對抗高牆。他表示,深深明白年輕人當前所受的苦和處境,痛恨屬於同代人的林鄭月娥和一眾高官剝奪了年輕人的機會和未來

李卓人在1995年參加立法局九龍中的補選,代替劉千石辭職後的空缺。李卓人表示,在1991年時曾拒絕參選立法局,覺得在建制外抗爭是最美麗,但後來敗了在彭定康的「新九組」因為矢志要成為工人代表,進入議會對抗「工賊會」。「透過滴水穿石,必然能為社會帶來改變,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憑一口氣,點一盞燈。有燈就有人,燈在阿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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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陳欽和

2013年發生葵涌貨櫃碼頭工潮,職工盟和李卓人一直和工人同一陣線,最後成功爭取薪。碼頭工會幹事陳欽和提到碼頭工人當時尊嚴盡失,付出的勞力沒有回報,「碼頭咕喱面對亞洲首富(李嘉誠),真的,同今日一樣都係背水一戰。」「爭取咗四十幾日,先爭取到休息室有張床。」

「白頭陳」表示,早在1996年已認識李卓人,在2014年時和劉小麗一起搞墟市,「18年來,兩代人,都為基層和弱勢發聲,真係好。」他發言時一度哽咽,表示已很久沒有見過李卓人今晚的英雄氣概,又代表碼頭工人及工會向議員致敬,呼籲工人繼續支持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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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啟蒙是碼頭工潮,畢業後更加入職工盟工作的洪俊毅則坦言,李卓人在工潮中對自己沒有啟蒙,真正啟蒙是其默默耕耘。洪俊毅表示,一直以為加入職工盟後會有豪情壯志,例如每日都有行動,但後來發現工作更多的是關注勞工法例和跟進個案等,「穿石很好睇,但滴水的過程漫長,必須努力不懈地深耕細作。」

其他候選人包括伍廸希、曾麗文及陳凱欣。

記者:麥馬高

【九西補選】黃耀明都撐李卓人 「要用行動守住議會、公民社會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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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代表民主派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李卓人,昨晚在油麻地榕樹頭造勢,歌手黃耀明力撐對方,希望港人在下星期日投票,「用行動守住議會、公民社會和權利」。

在今年三月的補選時,黃耀明亦有參與代區諾軒的造勢和獻唱。黃耀明笑言自己是「油麻地明哥」,常常到百老匯電影中心看戲,因為聚集了不同的人,和今天的現場一樣,「我不是屬於這裡,我住在港島,但為了關鍵的一席,邊個區都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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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明又唱出了《今天應該很高興》和《奮鬥》,並講述《今天應該很高興》發表時的背景,指港人在三十年前面對前途問題,不少人均選擇離開香港;今天歷史又彷佛再重演。黃耀明希望港人不要輕言放棄,他最後提到,在2012年時認識李卓人,讚揚對方一直爭取平權,呼籲港人參與星期六舉行的同志遊行,及在下星期日投票支持李卓人。

民主派亦總動員支持李卓人,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莫乃光、公民黨楊岳橋、陳淑莊、譚文豪、郭家麒、民主黨胡志偉、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人民力量陳志全和李國麟等;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吳靄儀、李柱銘和李永達等。民協主席施德來和曾參選3月立法會補選的姚松炎都有參與造勢,陣容可說是星光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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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指北京持續侵蝕香港法治和言論自由,應檢視對港科技出口政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斥報告內容偏頗失實,指若美國改變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是損人損己,更炮轟民主派要求政府向美國承諾不再破壞一國兩制,是「自毀長城」。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斥說法荒謬,港人最簡單的回應便是票投李卓人,用行動反對林鄭月娥。「選戰由最初甩甩漏漏,到今日團結了咁多民主派,今場係港人決一死戰的選舉,唔係淨係為李卓人,更係為港人、普羅基層,和維護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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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李卓人均住在美孚,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李卓人令從政者「學做人」,指在香港沒有太多政治人物可以做到滴水穿石,強調對方令人敬佩。楊又表示,一旦《基本法》23條立法,絕對不是講玩,民主派目前在分組點票仍不敵建制派,李卓人重返議會才能在地區直選拉成均勢。他鼓勵參加者,必須以勝利告訴港人「還未輸,還能改變」,「李卓人,等你返嚟。」

議會陣線陳志全提到,李卓人在日前的影片中的說法感動人心,「贏過也輸過,啱過也錯過」,呼籲港人分享該條影片,呼籲更多人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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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呼籲,中產及專業人士必須投票支持李卓人。他提到2016年時,和李卓人在天水圍拉票,「我好掛住你」,稱民主派目前在弱勢的議會環境下舉步維艱,令人更懷念李卓人、何秀蘭和劉慧卿昔日在會議內,以洪亮的聲線和建制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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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協主席施德來表示,早前曾明言不論任何情況下,都只會支持劉小麗,今天要說的是,不論任何對手的情況下,都只支持李卓人。副主席何啟明亦說,民協明撐暗撐都只會撐李卓人,強調和中共不是鬥大力,而是鬥長命,民協將會繼續不斷洗樓和擺街站,呼籲街坊票投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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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工黨執委何秀蘭和李卓人均曾是前綫成員,三人應記者要求合照

其他候選人包括伍廸希、曾麗文、馮檢基及陳凱欣。

記者:麥馬高

【九西補選】長毛斥射落海荒謬 「唔投票只會令林鄭更洋洋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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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代表民主派參選立法會補選的李卓人昨晚進行造勢,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批評「射落海」的做法是荒謬,他又點名炮轟黃毓民,指不投票只會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更洋洋得意。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2016年換屆選舉時落敗,早前一度傳他有意參加補選,但在上月已公開否認,並提出三不一沒有,即不參選不助選不投票,及民主派沒有不總辭的理由。長毛斥做法狗屁不通,「如果李卓人輸,林鄭就會話履行了民主的真義。射落海即係將自己、一萬億元射落海,再給機會林鄭將香港人射落海,絕對唔應該咁做。」

梁國雄強調做人應百折不回,「射落海?林鄭月娥就係用1萬億元射落海啦。」長毛又引用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的話,呼籲年輕人不要放棄,「難道因為心情不好便任人搶?受了挫折便甚麼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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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造勢大會的除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外,還有多名年輕的政治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發言時言簡意賅,「阿人,我信任你。」他強調沒有其他講法,李卓人作為對抗共產黨的代表已經要支持。

黃浩銘涉及多宗官司,包括已完成服刑的反新界東北案及佔旺清場案,和即將開審的佔中九子案。在三月補選時,黃浩銘身陷囹圄,他分享道,當晚用收音機聆聽選舉結果,在早上5點時起床,聽到九龍西要重點選票後,心裡一沉。姚松炎最後以二千多票不敵民建聯鄭泳舜,黃浩銘呼籲每一名九西選民都叫多一人投票,便能收窄二千票的差距,「今次不是五個人揀一個,而係民主和獨裁的對決,監督和包庇的對決,支持民主便投三號李卓人。」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在八年前的六四遊行時認識李卓人,因為對方在叫口號時激昂,但在往後朝夕相對的日子,更感到李卓人百折不撓。黃之鋒強調,李卓人的當選能拖延北京對香港的清算,「多一份時間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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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造勢期間下起大雨,同遭撤銷議員資格的劉小麗、香港眾志羅冠聰及遭撤銷參選資格的周庭在雨中發言。劉小麗在上月12日遭當局無理撤銷參選資格,她發言時提到,推薦李卓人包括三個原因,因為李卓人是可信的,而且議會需要工會聲音及民主派需要團結,但仍不斷遭到質疑。她透露,在今次造勢大會中擔任編劇,正是希望透過出場人士和排序說服各人,「證明李卓人做過幾多嘢」,「我會全力以赴,繼續為李卓人作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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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呼籲,港人必須挺起胸膛,便能繼續走下去,指自己同曾從困難中走過來。他希望群眾能用說話和感染力呼籲更多人站出來投票,不要因為意見及政見不同便不溝通。「香港需要民主,曾參與雨傘運動的就都要拉他們投票,雨都會停,我們會繼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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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的官司將會在星期一正式進行審訊,佔中三子都有參加造勢,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稱,不少港人在投票時,可能會揀選喜愛的候選人,但已經不可行,「醒下啦」。戴耀廷強調,現在是透過投票爭取民主社會和向政權說不,所以投票是抗爭行動,不能再單純地揀選喜愛的候選人,「今次只有一個選擇,抗爭,投票,李卓人。」

其他候選人包括伍廸希、曾麗文、馮檢基及陳凱欣。

記者:麥馬高

【台灣九合一選舉】宜蘭縣議員候選人孫博萮:台灣建國要從地方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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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從台北市開往宜蘭市的客運上,電視重複播放著宜蘭縣各參選人的競選廣告。當中,孫博萮的廣告另樹一格,只是把數張過往參與社運的照片,直接串起來,再配上音樂,比一條臉書的「好友日」影片更簡單。

孫博萮是公民運動出身的政治素人,主張台灣建國。兩年前她以無黨籍獨立參選人的身分,參選宜蘭縣立法委員選舉,在資源緊拙下,僅靠募款募集參選保證金,獲得7,189票,相當於3.21%得票率,跌破不少人的眼鏡。今年她再接再厲,在4月28日「台澎主權自由日」宣布參選宜蘭縣議員,政綱仍然是「終止中華民國代管,台澎住民自決建國」。

她相信建國要從地方開始,台灣是土壤,宜蘭則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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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政

孫博萮小時候被父母帶著參加野百合學運,長大後也是社運常客,十年前她為了遠離繁囂,從台北遷往宜蘭。在她眼中,原本宜蘭地形封閉,生活相對單純和保守。然而,雪山隧道通車後,將北宜路程從3小時縮短成3、40分鐘,大幅縮短了台北都會區和蘭陽平原間的行車時間,源源不絕的觀光客,隨著農地開發和房地產炒賣,改變了宜蘭整個價值觀。

四年前她開了一間咖啡店,在籌備期間,台灣發生了318公民運動,當時她忙於打理店務,無法抽身前往,只能晚上守著電視和電腦,看著直播直到睡去。之後,她決定「透過開店去連結社會」,而她接觸到首個當地議題,是「北宜直線鐵路」:在台北宜蘭之間,再興建一條截彎取直的直線鐵路。

她認為:「宜蘭的房地物價已被炒得朝天高,年輕人薪水不高,體會到的剝削感愈來愈強」。同時,政府管理土地不善,十幾年來,宜蘭蓋了7,000多棟農舍,造成農地破碎,耕地蓋了房子,廢水、廢棄物污染農地,破壞生態,農民的權益就白白犧牲了。她不禁反問:「宜蘭到底有沒有需要再建一條北宜直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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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眼中,傳統議員有利益關係,總是支持開發,滿口「供經濟」,要把農地發展成商業區。「都市計劃有否考慮農民的真正需要?觀光客為什麼要跑來鄉下看一個商場?」

她反對興建鐵路,在店裡舉辦多場講座,又聲援公民運動。雖然座談會反應熱烈,但民意代表沒有參與其中,當地人的聲音,沒有傳入政府的耳裡。同時,在阻擋開發案過程中,她發現政府可以開發的權利,是現行法律所賦予的,公民抗議卻改變不到法律。她得出結論:「只有進入體制內,才有機會修改法律,妥善運用公共資源。」

「不想再含淚投票,所以決定參選。」兩年前,孫博萮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立委,今年再參選議員。她表示,從上次到現在,她都要做一個實驗:「能否不透過傳統方法參選?」有感傳統選舉勞民傷財,參選人跑去婚喪喜慶拜票,「我覺得是一種干擾」。因此,她不設競選總部、不跑紅白帖、不印實體文宣、掛看板,不發扇子面紙免費小物;主要透過網絡宣傳,在部落格和臉書寫文論政,向選民表現真實的自己,「我跟一般人一樣,現在開始念書,每天開店,過一般生活,不會為了選舉,把原來的生活中斷,如果選民認同,自然就會支持我。」

「候選人不應像一個脫離世間的人,候選人就是一般人,只是我們願意多花時間在公共事務上。」

台灣建國

孫博萮兩次參選,都在政見中寫明推動「台灣建國」。

2016年,她在首輪政見發表會上,有很多篇幅討論台灣主權的問題,但媒體隻字不題。於是,她在次輪的發表會上,索性用絲巾蒙住半邊臉,身穿「恁祖媽係台灣人」的衣服,手拿「終止代管,台灣不賣」的標語,坐在發言台上不發一語。「為了引起關注,有候選人在台上唱歌跳舞、食便當;那麼我保持默,直接把主張寫在布條上,就請你12分鐘都看著我的政見。」

結束後,果然一堆記者過來採訪。她表示,明白當選會微乎其微,既然如此,就一定要把政見傳遞給公眾。

她表示最近幾年,愈來愈多中國勢力進入台灣政治,很多是從基層選舉開始,像農會和村里長。「我們開始質疑,柯文哲現在會講『兩岸一家親』,是以前就是這個態度,還是現在受到什麼影響?」、「有人把『統一』的政綱放在地方選舉了,為什麼我不能講『建國』?」

她認為台灣人要為自己發聲,不應因為害怕掉票而改變主張,今天不管是參選哪一個等級的民意代表,所有參選人都應該要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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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中國壓迫

對於香港處身中國巨大的陰影下,孫博萮表示,台灣長久以來受兩個「中國政權」壓迫,而真正對台灣威脅最大的中國政權,不在對岸,已是在島上。

「中國政權(中華民國)過去透過白色恐怖和戒嚴,利用洗腦教育、言論審查和思想控制,把整代台灣人從語言、思想、教育和歷史,改造成為『中國人』」。結果,是台灣人搞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流亡政權,不是台灣的國家,而是一個代管政府。

她表示,馬英九政府完全親中,過去再用8年把台灣人洗腦,歷史教中國歷史,地理教中國地理,把你教育成一個「中國人」,令你對於對岸感到親切,以為和中國「兩岸一家親」、「血統一樣」和「同文同種」。「很多人沒有想過,為什麼我們去中國不是用護照,而是所謂的台胞證?」

她強調,被洗腦成另外一個種族,對於台灣的島民十分悲哀,「連講自己的母語(台語)都會覺得羞恥,好像只有低俗、低下層的人才會使用。好像我們看今天的香港,雖然這一代的年輕人普遍還講粵語,但下一代可能愈來愈多人講普通話。」

「現在有一部份人開始覺醒,才造就了上一次政黨輪替。但是,如果不是這一、兩年來,中共對於台灣的打壓加劇,令人在思想和生活上受到壓迫,很多人還是如在夢中。」

「我們今天要擺脫的,不只是對岸的中國,還有島上的「中國」。不然,就會一直受到兩個中國政權鬥爭所干擾,最後倒霉的就是台灣人。」她強調,「建國就是要保留語言文化,和身為台灣人這個主體性。」透過轉型正義、年金改革,找出過去威權時代的加害者,把他們繩之以法,才能釋放台灣人壓在心底裡的恐懼。

孫博萮在登記的政見中,寫著「從宜蘭紮穩民主法治根基,成為台灣邁向建國的重要基石」,接到選委會電話,指她政見中的「建國」二字有主張台獨之嫌,恐違反《憲法》。「今天我在政見裡面寫『台灣建國』,要終止台灣代管區,都會受到『思想審查』,連身為人基本的言論自由都還未受到保障,你怎麼會以為今天可以投票和選舉,就是擁有民主?」

「當台灣建國,確立主權後,我們才可以正常跟對岸中國交流,有生意來往;而不是一天到晚受到它們的侵擾,活在它們併吞的威脅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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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No Gun

孫博萮笑道,支持獨立建國,像香港一樣常常會被人質詢「怎麼不去打一仗?」但是,她反問:「今天不是說你乖乖的,他們就不威脅你;不管有沒有台獨,對方還是拿著飛彈對著你,一直不斷迫近你的生存空間,從來沒有跟你客氣。難道你今天為了免於一戰,就甘心做人家的奴隸,做中國的殖民地嗎?如果連你今天不保護自己的主體性,人家(美國)怎麼來幫助你?」

她表示,新疆人沒有爭取獨立,西藏人已經投降,還是受到中國如此對待,利用文化殖民,破壞當地的語言和宗教,把新疆人和西藏人全部變成「中國人」。「我們正在目睹這麼可怕的事情,和平的現狀會永久維持下去嗎?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執政,這些事情發生在台灣身上,也是遲早的問題。」

記者/攝影: 張展豪

銀幕後,最廉價的演員、最低賤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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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電視劇,膾炙人口,七十年代有《家變》和《狂潮》、而八十年代較經典的有《上海灘》、《義不容情》,加上當時社會因素、工業起飛,正值影視夢工場的黃金時期。那時候,上至管理層、導演、監製、編劇、演員、下至燈光、收音到場務等,無不戰戰兢兢、認認真真地「做電影、拍劇集」,每個人也在追夢。那時的銀幕上,絕少會出現「等朕 Check 下」、「跳樓騰空三十秒」或者「 單手攀岩傾電話」的超現實情節。

近幾十年,礙於影視業市道不濟,加上電視台的制度文化使然,劣質製作的節目氾濫。一方面,電視台要追收視,劇情就得要嘩眾取寵;另一方面,節目製作開支有限,成本往往就轉嫁最廉價的演員、最低賤的即棄道具—— 「動物」身上,結果動物用尊嚴、甚至性命埋單,在不少監製眼內,最合乎經濟效益莫過於此,不是嗎?例如,早前無線電視《美女廚房》節目,要求參與藝人烹調菜式,包括當眾活捉、宰殺或將未宰殺的動物活生生拋進鍋裏活烤,凌辱動物、令牠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其後,又有肥媽的樂活享受、識飲識食節目,提倡北上大灣區進食淡水魚刺身,誓要教人食得招積。(食安中心因病菌、寄生蟲問題,最終呼籲市民停食)

這些劣質的節目,背後的共通點是:不談社會責任、只談廉價消費動動、搶眼球、搶收視。

無獨有偶,昨晚一齣無線劇集,再次出現一幕令人噁心的畫面。一位女演員手纏拳帶,東施效顰拳王 Rocky ,在擂台上撃打倒吊的豬屍沙包。抱歉,我並沒有能耐考究,劇組人員是否無錢購買道具沙包、還是反智地認爲此舉合乎劇情需要,是一件非常地「型」和「有毅力」的事。

這些都不重要。歸根究底,應該反過來說:有哪樣觀眾、就有哪樣質素的節目;有什麼質素的劇集、自然就有什麼修養的監製和演員。我不確定這位女演員,在拍攝這幕時,自己有什麼感受、又有什麼想法。

但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她竟然很自豪、高調、毫無歉疚地在面書發文,呼籲支持者收看。這到底是認知、還是良知出現了問題?

如果是前者,我可以告訴你以下冰山一角的事實:

- 母豬欄是鐵制的,尺寸不足一米乘兩米;
- 剛分娩的母豬,會被關進這狹小空間,只能站立和躺下,不能轉身;
- 這樣是為了防止幼豬遭母豬壓死,並避免豬與豬之間互相打架;
- 繁殖場的母豬飽受精神壓力,不斷噬咬欄杆發洩;
- 長期躺臥於排泄物上,身體受細菌感染,如患上皮膚病、乳房炎、膀胱炎等⋯⋯
- 運動量不夠,骨骼強度發展不健全,出現跛腳情況;
- 小豬離乳後 5-9 天,母豬再次進行配種,一直循環直到無法繁殖為止,然後被屠宰;
- 不足 40 天的小豬,會被屠殺,製成乳豬。

屠房的豬,顯然是弱勢,生前經已歷盡痛苦,死後還得要被凌辱,褫奪僅有的尊嚴。

那和槍傷了一名弱勢基層,然後在媒體前豎起姆指,一臉自豪,展露笑容⋯⋯那種態度、那種修養、那種冷血,一樣教人看得心寒。


#Metoo 第一案,為香港帶來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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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麗瑤案判了,友說,「睇到啲留言,真係唔知講咩好」;一個follow的專頁評論到:「睇留言,就知班人渣最想生活既地方,係印度。」

稍定心神細讀網民留言,作為女性主義者(又去過幾次印度)的我,反而想到對話的必要---為使我們的社會不致退回原地。

年前,香港運動員呂麗瑤受歐美的#metoo運動啟發,在面書公開自己年輕時受到教練性侵一事,震驚全港,亦在本地掀起了一連串#metoo告白,包括在娛樂圈和教會,均有性侵倖存者挺身申訴。在特首林鄭月娥和各界社會賢達表示關注後,警方介入呂麗瑤事件,成為香港首宗藉#metoo運動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昨日裁判官練錦鴻以證人供詞有疑點為由,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但練官亦重申,法庭的決定必須依據證據,而決定本身或非反映事實的全部(註1),不希望是次判決對metoo運動帶來負面影響。

我對此判決的簡要理解是:1)判決證明了性罪行(特別是年代久遠而又單靠個人記憶提告的案件)難以在現行要求充足證據的司法制度下被裁定有罪;由於入罪門檻高,又怕判決不成立後被認為是誣告,令不少受害人不敢貿然提告(亦即某程度上回應了「被性侵為甚麼不報警?」的疑問);2) 裁判官清楚指出法庭的限制,而#metoo運動能補法庭之不足,令社會更加公平;這評論亦呼應了#metoo運動的初衷---在缺乏機制或機制失效下,性侵受害人無法於制度中討回公道,因而以公開經歷的方式為自身申訴,透過社會輿情及後續跨界別的協同效應以使施暴者得到應有制裁(如Harvey Weinstein事件)。3) 判決反映了幾個重要訊息:在各個界別和機構建立反性罪行機制極為重要,因為建立有效機制正正是確保受害人能在制度中申訴,並使嫌疑人能免受公開道德公審,被未審先判而「身敗名裂」;除了建立機制外,我們亦應思考建立一種非制度化的、以互動和協商方式處理基於誤解或期望落差而產生的性騷擾糾紛,在保持關係的共同願景下釐清互動界線,重構使彼此舒適的相處模式;要真正減少性罪行,性教育、兩性平等、改革保守性別觀,的確是根本方法。(下刪2萬字)

我發現,我的理解跟不少網民的看法之間存在的分歧,原來比粉嶺哥爾夫球場更大。批評呂麗瑤誣告的言論排山倒海,例如質疑她口供不合理、講大話、「搏上位」、「教識徒弟告師傅」,毀人清白等;亦有網民批評裁判官判了無罪但又稱讚呂氏「無私」並不公正,女權人士輸打贏要;亦有不少網民對被告教練深表同情。

我無意逐點反駁網民。我想以此案連帶同期幾宗#metoo事件,以及自身在印度險被性侵的經歷的反思,向立場各異的朋友提出一個問題:

為何我們需要「合乎期望」的受害者?

日本記者伊藤詩織於2015 年遭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傳記作者、名記者山口敬之性侵;她現身控訴後,竟在日本國內受千夫所指。她提到,自己在首次召開記者會那天穿了一件白襯衫,並鬆開了領口頭兩顆鈕扣;因著這兩顆鈕扣,她竟然被輿論攻擊為「蕩婦」,彷彿作為「蕩婦」的她,被性侵是理所當然。

日前,愛爾蘭發生一宗17歲女生被強姦案,疑犯的律師在法庭上展示女生當時所穿的內褲作呈堂證供,並對陪審團說:“You have to look at the way she was dressed. She was wearing a thong with a lace front. (你必須看看她如何穿著。她穿著的是有蕾絲花邊的丁字褲) (註2)"。最後,疑犯被判無罪,但律師委過受害人的行徑卻引發舉國震怒。

月前,兩名香港學者黎明和容暉,向本地傳媒公開二人數年前遭到基督教組織突破匯動青年的前員工多番性騷擾(註3);在二人現身申訴後,突破前總編、基督教人士吳思源撰文(註4)質疑兩位「博士級」的「高級知青」,指二人當年已為成年人,被性騷擾後不早早作出反擊,實是「匪夷所思」。

有時候我想,如果呂麗瑤並非在面書公開她的經歷,而是因報警或到平機會控訴而令事情被曝光;如果她顯得更低調、更楚楚可憐、更黯淡無光;如果她表露得更端正、說話更小心奕奕、更世故、更實事求是、更客觀公正、更為嫌疑者設想;如果她年齡大一些、如果她更美麗點、如果她上載metoo照片時穿得更小心嚴肅;如果,如果她能當一個合乎期望的受害人,她是否就能避過洶湧的質疑和人身攻擊。

至今我看過最完美的受害人,是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指控最高法院候任大法官Brett Kavanaugh的Dr. Christine Blasey Ford ----白人、已婚女性、母親、大學教授、神經學家;穿著大方端莊、談吐優雅溫柔、陳述客觀公正;不過於哀傷、不呼天搶地、亦不過於自信剛強;高度合作、自行測謊並提供專家證人證詞,謙恭而認真地回應議員的低水平質疑,例如以腦神經學知識回應「How are you so sure that it was he?」這樣的「完美受害人」的形象,令Dr. Ford 得到共和黨參議員Orrin Hatch一句 「attractive」和「pleasing」的稱讚,卻也擋不住全國Trump支持者翻江倒海的攻擊。

看著這些響應#metoo女性的遭遇,不其然令我想到自己。

數年前,我隻身到印度旅行,在一趟19小時的過夜長途火車上,我被一群印度男人圍著,他們不間斷地向我喊話、更觸碰我的身體要我跟他們聊天,縱然我已明確拒絕,還不停被騷擾。那時我心裡想,他們絕對可以把我輪姦,搶去我所有財物,再把我丟棄荒野。如果當真如此,作為一個留著男生般的短髮、穿著中性、沒有姿色的年輕女孩,我將會受到怎樣的責難呢?「明知印度咁危險仲自己一個人去,自己攞黎」;「印度男人真係飢渴,咁都岩」;「執番條命無死都應該還神啦」。 若受到這些言論攻擊,說到底是因為我的性別形象及經歷的性侵樣式,違反了社會對性侵的「合理期望」。

社會需要合乎期望的受害者,和合乎期望的性侵樣式,其實是要維持並鞏固既有的性別認知和觀念;社會亦基於這些期望而建構一種賞罰原則:只要你是合乎社會期望的好人,就不會被侵犯,如果有人侵犯這樣的你,這個人就要受到懲罰;然而,若然你或你的經歷未能合乎期望,那就表示你對事件也有責任,你更值得被質疑,而你的「誣告」應受到更沉重的懲罰。

早前,演員藍潔瑛溘逝;她在2014年曾接受訪問提起當年被影壇大哥性侵的往事。作家廖偉棠在藍氏離世後撰文提出詰問:當年藍潔瑛的剖白就是實實在在的#metoo,為何沒有婦女團體出來聲援?(註5) 讀後我一直愧疚。2014年,我已是碩士學歷、活躍地書寫性別評論的寫作者,當年我到底為這件事做過甚麼?我一字都沒有寫。因為當時的我並沒有把娛樂圈的「八卦」新聞認真看待----我沒有把娛樂圈的性侵傳聞,納入到理應被認真對待的「性侵事件」的範圍裡。這是可怕的疏忽和盲點。

Dr. Christine Blasey Ford在聽證會上說:「I was calculating daily the risk/benefit for me of coming forward, and wondering whether I would just be jumping in front of a train that was headed to where it was headed anyway and that I would just be personally annihilated.(我每天都在計算站出來對我的利害,我想,我是否只是往一列無論如何也能駛到它要朝向的地方的火車前方跳下去,只是我個人被毀滅而已)」(註6); 伊藤詩織後來在訪問中剖白,不扣鈕扣,是因為不甘心於人們對性侵只有一種理解方法 (註7)。

但是我想,為什麼我們要受害人被傷害後還要耗盡心力、懷著粉身碎骨的刻痛覺悟去啟發社會?如果我們認真希望社會再沒有性罪行的受害者或被誣告者出現,為何我們不能對性侵這種社會共業,主動發展出更深更廣的理解?

我不甘心,不甘心我們回到各打五十大板的茶餘飯後渲洩式討論,而非共同思考出制度性和非制度化的方法去減少傷痛。我深信我們有能力把這地方變得美好一點,即使在最黑暗的時空下。

參考:

註1:田徑教練黃恆脫非禮罪 官讚女學員勇敢望裁決不影響metoo運動
註2:Irish outcry over teenager's underwear used in rape trial
註3:教會機構#MeToo事件簿:她們指控「突破匯動青年」員工性騷擾
註4:性騷擾還是報警好
註5:藍潔瑛生前,為什麼沒人幫她出頭
註6:Kavanaugh hearing: Transcript
註7: # METOO 專訪伊藤詩織:對於性侵事件,人們不該只有一種理解方法

《逆向誘拐》:下剋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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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2014年11月,我已經要回校上課,但一顆心又因佔領開始變得放縱,於是走堂睇戲。黃浩然首作《點對點》與傘運關係不大,但是男女主角的日常推理味道濃厚,追尋解語者的真身同時發掘香港大城小事,一地一個塗鴉,勾起幾代香港人對城市的回憶。大多數活於此間的人,並不了解也沒興趣了解塗鴉的意義,反而一個初來的人,和一個歸來的人產生共鳴。黃浩然念茲在茲的,是香港人的故事。

於是透過對文善原著的改編,更見導演意圖移植一篇推理小說到香港社會環境,如同原著其實有多於一宗的綁架案發生,導演也想在推理解謎中,表達他對世代的看法。

他刻劃出漫畫般的人物,同時想把中環從政商權貴悠久控制的區域解放出來。電影內的中環地景除了有言志式的新舊交替、世代之爭,最值得留意的是角色們身處的Apartment外的舊唐樓,永和號。永和號是很早期的唐樓,你看到它,你就看見一百年前中環最多的是甚麼樓宇。百年庶民生活留下一棟唐樓作證,那不是顯赫人家府第,而是當年中環華人基層的住處。你會想起「中環價值」,你會想起「中環」是衣香鬢影,「中環」就是有錢佬的世界。並不如此,永和號的存在,在《逆向誘拐》有點睛之效,這是一個下剋上的故事,這是一個「以玩和網絡佔領中環」的故事。

然而,導演想說的事太多,多得連推理故事的框架也限制不住。如果一心打算入場看推理電影,反而有種旁枝比主幹強的感覺。看電影怎樣調侃甚至消解「警察」的意涵,沒問題;看吳肇軒打破第四面牆說故事,這處理也沒問題(還無端想起梁朝偉在90年代一些電影的演出),但是那宗另類綁架案本身,在大量重複使用的閃回下,最後解謎時驚喜削減不少。我不認為綁架案很難懂,原著書寫的兩層意義上的綁架案,相信很精彩,反而覺得導演怕觀眾不懂。剪接Style很跳躍,沒問題,而是閃回本身對故事推進和氣氛建立有甚麼影響,這次嘗試顯得拖宕。

拍得不夠好,但我卻很願意支持《逆向誘拐》。今年下半年港產片小陽春,不論質量,數量上觀眾接觸到的港產片比上半年更多,論聲勢和討論,還道上半年只得《中英街一號》。《逆流大叔》、《逆向誘拐》、《非同凡響》、《翠絲》,還有快將上映的《G殺》,港產片不論編導,有新有舊,題材各擅勝場,本來就值得入場支持。但是,面對戲院經營考慮,屢次把港產片打入冷宮,《逆向誘拐》上畫不久已經受「天地場」(即早、晚各一場)對待,怎能不使人氣結?為甚麼一部本地製作港產片要等到有口碑有回響,才逃得過cut場命運?實不應剝奪香港觀眾欣賞港產片的機會,即使電影不一定都是佳作。瑕疵雖有,但沒有觀眾支持,編導團隊難以有下一次機會推出新作。

天天吞下塑膠 - 快餐不用即棄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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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膠樽每天連接香港和武漢!

今年颱風山竹襲港之後,沿岸地區布滿塑膠垃圾,數量多得驚人,我們丟棄的塑膠垃圾,雖然好像離開了我們的視野,其實沒有真正消失,總有一天回來騷擾我們。

近年,我們從國際新聞得知,塑膠垃圾進入海洋後,不少海洋生物無意中吞食了,健康出現問題,甚至死亡。至於人類,食用海鹽和海產,例如魚和蠔,會同時吞下來自海水的微膠粒,健康風險雖然暫未評定,但確實存在。

大家可能不知道,現在空氣中微膠粒無處不在,除了被吸入肺,亦會灑落我們的飯餐,我們每天都在吞食微膠粒,研究又顯示樽裝水含有微膠粒,有人估計每日飲一公升樽裝水,攝取的微膠粒比喜歡吃蠔的人還多(註1),「膠」真是多到防不勝防。

我們「吸膠食膠」,源自人類丟棄大量塑膠餐具和膠樽,根據環保署數字(註2)推算,香港人每日丟棄約二千五百萬件即棄餐具,至於膠樽,環保團體「綠惜地球」估計,香港每日丟棄約五百萬個(註3),如果頭接尾放在地上,每日都可以由香港去到武漢(註4),比得上高鐵!

為了減少塑膠造成的禍害,大家必須立即減少使用即棄塑膠餐具,以及停止購買塑膠樽裝飲料。

不少香港人知道塑膠污染不妥,但是主動自備餐具和水樽的人至今是少數,很多人覺得「只有我做,人家不做」是沒用的而沒有動力去實行。要打破這個僵局,需要一個大規模的、眾多香港人可以同時投入的主題運動,讓大家覺得是與很多人一齊做對香港有益的事,而且是有可能成功的。

環境運動委員會最近年的策略,是推動市民改變生活習慣,達致環保目的,今年外國興起「走飲筒」,香港市民反應很積極,我們決定乘着這個浪潮,與飲食業合作,組織「外賣走塑,餐具先行」先導伙伴計劃,以鼓勵方式促進市民建立「買外賣不要餐具」的習慣。

本月十六日起,市民到三家快餐連鎖店買外賣,不要即棄餐具即可獲得印花,儲得六個可換領由環境運動委員會提供的重用餐具一套,如果已經有的話則可換領飲品一杯,不過我呼籲大家取餐具送給朋友,幫忙把「外賣走塑」的信息傳開去。

必須強調今次只是運動的開始,我們願望更多飲食業同行參與稍後階段的推廣活動,共同為「全民走塑」的長遠目標努力。

願望有一日,買外賣不用開口就自動「走餐具」,以及塑膠樽裝飲料絕跡香港,我知道這樣有點奢望,不過既然走了第一步,就不妨望遠一點。

參考:

註1 The Conversation, 8 June 2018: You’re eating microplastics in ways you don’t even realize.
註2 香港01,2018年6月5日:香港年棄91億件即棄餐具
註3 綠惜地球,2016年4月20日:遏止膠樽災難
註4 《草雲居》,2016年3月25日:香港膠樽長城每天連接武漢

原文於2018年11月12日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節目播出

裁決 vs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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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講故事之前,先和大家闡釋一下什麼是普通法精神,基本上就是「寧縱毋枉」,如果法庭誤將一個無辜的人判罪,用以保護人民的法治精神便會蕩然無存。

前教練被控非禮女學生一案,法官因案中存有合理疑點,被告獲判無罪,這結果實乃意料中事,因為要毫無疑點舉證一宗多年前發生的非禮疑案,成功率大約只有一成。

裁判官練錦鴻在判詞指出,不相信女學員有報復或利益意圖,裁決亦不一定反映事實。

既然法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在律政司未有進一步行動之前,我接受「罪名不成立」這判決,但不代表我不能評論。

昨日發現街頭巷尾對這宗案件議論紛紛,有說女學員含冤莫白、有說男教練無辜被屈,到底誰是誰非?

現在我就帶大家從法、理、情三方面深入探討。

是否可以隨便誣告別人?

首先,誣告這控罪,基本指毫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一般在警方偵查階段便會被發現漏洞。

當案件交上法庭,如果法官認為表面證供(prima facie)成立,便會擇日正式開審, 當然辯方可以申請無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 ),譬如證明案發時被告根本不在香港,但這代表控方嚴重犯錯,亦即「瀨嘢、孭鑊」, 因此,一經法官判定表面證據成立而審訊案件,就算日後法庭因證據不足令被告無罪釋放,證人亦不會被控誣告。

那麼,在蘭桂坊的痴男怨女,one night stand之後,女方告上法庭說被強姦被迷姦,豈不是全部表面證供成立?
Yes.
那麼男方豈不是很「蝕底」?
No.
案件的起因,其實是男方搵「著數」。

裁決不一定反映事實

法庭只是裁決罪名是否成立的地方,不能證明事情有沒有發生。
如果有留意法庭新聞,不難發現法官經常這樣告誡被告 :「 被告行為十分可疑,今次罪名不成立只係好彩……」, 萬寧印花婆婆就是一例。

不過最曲折離奇的,就不能不提綁架李澤鉅及郭炳湘的賊王張子強。
他最經典的新聞照片,就是1995年從法院無罪釋放後高舉雙手的勝利姿勢。

話說1991年,香港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解款車械劫案,三名賊人持槍劫去一億七千萬現金, 其後張子強被捕並判囚18年。

張子強隨即提出上訴,前輩消息透露(我不知是否準確資料)其中一項上訴理據,是原審時控方透露張子強太太(羅艷芳)就是解款公司的職員,負責調度解款車,案發後隨即辭職………由於控方未能證明羅艷芳有將信息洩露給張子強,誤導原審時陪審團相信兩者有關,判罪並不穩當……

法庭最終判張子強無罪釋放兼獲得賠償。
這就是法律,但大家認為羅艷芳是否與案無關?張子強又到底有沒有打劫解款車?

老教練替少女按摩

利申:案件初期,我寫了多篇文章講述性侵案受害人的心理狀態和行為表現不能和常人混為一談,同時對教練一直逃避大惑不解(有無數機會卻不肯澄清、 家人也不還他清白反而舉家搬遷、 案發後離開香港幾個月,直至返港時在邊境被帶返警署調查……), 今日既然法官已經作出裁決,我就依據法庭的證供作總結。

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如下:

(1) 教練和女學員在運動場相遇,其中*一方提出按摩要求,69歲的教練帶同14歲的女學員返回家中。
(2)雙方進入房間, 教練認為牛仔褲缺乏感覺,要求女學員除下牛仔褲,只穿內褲接受按摩。
(3) 教練在女學員只穿內褲的情況下,替她按摩大腿小腿等位置約一小時。

以下是辯方否認的案情 :

(4)按摩途中教練褪下女學園內褲,用手指弄撥女學員陰毛。

*控方指是教練提出按摩要求,辯方指女學員提出按摩要求,雙方各執一詞。

在這裏先停一停,案中所提及的內褲,並非一般運動短褲,而是平常少女穿的底褲。

我想問一問大家,如果那個少女,就是你的女兒、或者是你的妹妹、你的女朋友……或者就是妳自己,你是否接受上述(1)至(3)的事情發生,讓她在只穿內褲的情況下在房中接受老教練按摩?

經驗老到的教練,第一眼肯定已知道牛仔褲不適合按摩,我認真地讀了所有法庭證供,發覺教練從運動場返回家中這一段長時間,並沒有提出「使唔使帶條運動短褲?」之類的建議……

這個女學員,當時只有14歲。
這個教練,罪名不成立,完。

讓挑釁的細胞在藝術的血液中活躍——策展視角下的第五屆香港國際攝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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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五屆香港國際攝影節把主題展的焦點放在《PROVOKE》(挑釁)這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傳奇性雜誌上。說這雜誌具有傳奇性,因為一來它僅僅維持兩年,發行三期,卻顛覆了日本攝影傳統,影響深遠;二來它由中平卓馬、高梨豐、多木浩二等人所創辦,一反傳統,發表大量粗糙、模糊、失焦的影像,但中平到了雜誌後期卻完全否定這種攝影美學。這樣一份和今日香港相隔了半個世紀的外國文物竟然成為香港國際攝影展的重頭戲,對習慣了攝影節主打本土創作的受眾來說自是震撼心靈的。我們該如何解讀主題展?除了通過攝影本身去欣賞之外,我認為採用策展的視角也能見出它精彩的地方。

主題展側重在「挑釁時代——探索影像表達50年」和「中平卓馬」兩大環節。前者由日本長澤章生藝廊總監長澤章生策劃,在石硤尾賽馬公會藝術中心展出;後者出自臺灣亞紀畫廊主理人黃亞紀之手,在中環H Code進行。之所以分兩個不同場地佈展,最直接的原因是雜誌核心人物中平卓馬在1973年已將他《PROVOKE》時期的創作全部付之一炬,日方既無法提供這些作品,又不願意重複以往將雜誌拆散來展的做法,於是把展覽重點放在呈現催生這份雜誌的時代社會氛圍上,希望借此聯繫到香港近些年社運頻仍的現實層面。與此同時,主辦方香港攝影文化協會希望辦的是個完整的《PROVOKE》展,因此另找來與中平家族熟絡的黃亞紀組裝中平卓馬的後期之作上陣,彌補了空白。這樣一來,原本是《PROVOKE》核心人物之一的中平卓馬變成和整個《PROVOKE》攝影群體對等了,而主辦方也為策展人提供了面積相當的兩個場地:藝術中心地面層與地下層,H Code三樓與四樓展廳,使兩個環節變得旗鼓相當。

吳耀宗 - 中平卓馬 1

從結構方面來看,長澤所策劃的「挑釁時代——探索影像表達50年」講求勻稱工整。他把藝術中心展場劃分出十個區域,地面、地下各五區。地面層由《PROVOKE》主力成員森山大道的老師細江英公的《薔薇刑》領銜,接著是東松照明表現東京都市風情的《啊!新宿》,然後依次是內藤正敏和倉田精二合占一區,掛起東京風月場所和黑社會活動的照片;澤渡朔和須田一政一區,並列《另類情趣》和《我的東京》;最後以最年輕的野村佐紀子中途曝光的《另一種黑色的黑暗》作結。地下層以森山大道的《醜聞》起首,然後是濱口隆拍攝反興建機場、安保抗爭等示威運動的照片、關於中平卓馬的幻燈片、吉行耕平用紅外線相機夜拍情侶野合的《公園》各占一區,以最年輕的三人攝影團體SPEW的混合媒體《母親》收尾。整個環節由細江-森山這一脈絡帶動,而唯獨森山大道有照片加幻燈片的展法更顯示了以他為核心的內在邏輯。

和長澤的密集對稱不同,黃亞紀策展講究清疏流暢。她清空了三樓空間,只提供以中平攝影集《為了該有的語言》(1970年)中的影像製成的幻燈片,在牆壁和地上多重投影,結合中平各時期的出版書籍供現場翻閱,使人有穿越時空置身當年的感覺,同時也和長澤關於中平的幻燈片形成呼應。五樓則依序展出中平在1971年巴黎青年雙年展留下的《循 環:日期、場所、行為》,1974年的四十八張照片組合《氾濫》,以及晚期彩色攝影作品,整體上看是編年串联生平的策展思路。

在瞭解了兩大環節的結構和內容之後,就能看到它們形成了對立的關係 -- 突顯森山大道的環節旨在體現他和一眾攝影師所堅持的《PROVOKE》攝影美學,而聚焦中平卓馬的環節則印證他如何反《PROVOKE》攝影美學。《PROVOKE》美學群體受前驅Vivo攝影團體「主觀紀實」的影響,反對傳統寫實主義攝影那種只重視徹底描述人、物外部,忽略攝影師內在情感姿態的做法。日本在二戰後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富裕起來後矛盾也日益尖銳化,六十年代尤其動盪不安,發生學生示威、「全共鬥」運動,遭到政府的鎮壓。《PROVOKE》美學群體有感於社會的變化,強調攝影師有記錄現實,批判現實的責任,而他們內心強烈的情感必須表現為隨意拍攝的搖晃、模糊、大反差的黑白影像,藉以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反《PROVOKE》美學個體則主張攝影時不帶個人情感,把「私」的主觀成分減至最輕,採用「沒有隱喻,沒有修辭,沒有表現」的方式拍照,追求徹底的客觀。中平卓馬在晚年以火、水、鳥、獸、樹、花等日常所見物為題材,不斷重複拍攝,通過照片顯示出物的晰質感、顏色和輪廓,力圖表現的乃是反《PROVOKE》美學而行的「清楚、明白、純粹」。兩大環節既有日本當代攝影對於其傳統的反思,也有它對自身反傳統實踐的反思,一前一後,相互挑釁,形成對立而又完整一體的美學關係。而懂得通过策展方式,精妙地將這種美學關係展現出來,正是本屆攝影節讓我最讚歎的地方。

由以上推想,可知香港國際攝影節有意借助日本攝影師的反思方式來啟發受眾反思香港攝影的發展方向。香港攝影文化協會會長劉清平指出目前香港攝影至少面對兩個問題:其一,在手機盛行,影像氾濫的今天,攝影師如何理解真偽,如何處理現實,如何反思攝影的語言?其二,時下流行日系攝影,以溫和為主調,拍攝時避開雜物,著重構圖簡潔,光線柔和,反差小,攝影師如何擺脫這種過度流行乃至僵化的創作生態情況?在我看來,「反思」並非指受眾在受到《PROVOKE》美學實踐的啟發後亦步亦趨,模仿日本攝影師運用模糊、失焦、大反差的語言來敘述後雨傘時代的香港社會。反思是學會《PROVOKE》挑釁、自省的精神,不隨波逐流,懂得深入地思考攝影與現實的關係,在拷問攝影的意義的同時為香港這經歷巨變中的城市找到最具表達力的影像語言。

【佔中九子案】所有被告否認控罪 鍾耀華:「何罪之有呢?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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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的雨傘運動,「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今日開審。

控罪指佔中三子2013年3月起已串謀公眾妨擾

「佔中三子」戴耀廷、朱耀明及陳健民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期間串謀非法阻塞金鐘一帶道路及馬路。主控方資深大律師布思義指,三人在2013年3月召開記者會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舉辦多次商討日、簽署「信念書」、普選方案公投、論壇等一連串行動,透過公民參與、民主商討、制訂普選方案及公民抗命,去爭取香港普選行政長官。

2014年8月31日,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的政制改革「落閘」,其後學聯發起罷課抗議人大「落閘」。9月26日晚,即罷課尾聲,學聯及學民思潮號召學生衝入政府總部前地「公民廣場」,市民及學生在場外留守聲援。直至27日,警方展開清場並拘捕留守公民廣場的學生。大量市民繼續留守公民廣場外的添美道,至28日凌晨,「佔中三子」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並表示物資將會送到現場支援留守市民。控罪指「佔中三子」、公民黨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及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在9月27日至28日期間,於添美道呼籲群眾帶同食物及其他物資前往現場支援,又廣播教導市民如何應對被捕。因此七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社民連黃浩銘亦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名。控罪指黃於9月28日於灣仔分域碼頭街煽惑在場市民參與阻塞道路及馬路。民主黨李永達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於夏懿道及添美道呼籲群眾阻塞附近一帶道路。

九人均否認所有控罪。鍾耀華在犯人欄中答辯時,一度反問:「何罪之有呢?不認罪。」黃浩銘則表示:「我要真普選,雨傘運動無罪,不認罪。」

布指,控方將會傳召6名證人,包括警察及消防人員,講述9月27日至28日金鐘各道路的群眾聚集情況,又會將「佔中三子」接受傳媒訪問有關「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片段呈堂。

控方首提及共同犯罪概念 辯方要求解說

布在開案陳詞中指出九名被告是共同犯罪,阻塞道路,為社會帶來破壞。辯方大律師潘熙表示,「共同犯罪」之說在今日開庭才首被提及,要求控方詳細解釋如何引證被告共同犯案。控方大律師布思義指,從影片看到被告站在同一個大台上向群眾發表講話,可顯示他們有共同目的。

審訊下午續。

記者:黎彩燕

街工解僱天晴團隊 員工質疑路線分歧致秋後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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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彩琴、郭文浩和林子晴(左至右)

(獨媒特約報導)繼早前的勞工組後,街工再次以財困名義「裁員」,三名在天水圍天晴邨服務的職員今日遭遣散。他們批評街工在處理過程欠缺透明度,質疑因為和街工的主流路線有分歧而遭解僱,更指是因為曾支持勞工組而遭秋後算帳。街工執委蘇耀昌接受查詢時,一度表示不作任何回應,「要講可以有好多嘢可以去講,但吸取上次(勞工組)教訓,對質不太好。」但蘇耀昌強調,明白同事遭到遣散,難免有不開心和有情緒要表達,不回應是不想令事件越描越黑。

梁耀忠:未當選前都係一個人做

街工在天水圍共有五名職員,主力服務天耀及天晴,今次被遣散的為天晴團隊梁彩琴(琴姐)、天晴社區幹事郭文浩(Yo)及負責行政的林子晴(Sandy),梁彩琴和郭文浩均是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的助理。在10月17日,梁耀忠和郭文浩吃下午茶,席間對郭表示街工有財困問題,更稱自己在未當選議員同樣是一個人工作,指天晴和天耀都可以一個人落區。郭文浩表示,梁耀忠當時沒有提出解僱,但他已對梁明言,如果街工在區議會選舉前夕削減人手,對工作會有很大影響,「我同佢講,如果要炒人,都唔好只係單方面同我講。」

梁耀忠在兩星期後致電予郭文浩,表示天水圍團隊中只會留下他及天耀社區幹事何惠彬,更表示可以動員街工會員落區支持。郭文浩對此存疑,「會員要落一早落咗嚟吧,一年幾嚟都無會員嚟支援。」

在10月29日,街工天水圍團隊開會商討前途問題,但何惠彬在會前15分鐘稱無法出席,四人的結論是只會共同進退。同日晚上,街工執委會突然把郭文浩加入執委的Whatsapp 群組,指將會在執委中討論去留;但郭因為家事未能出席執委委會會議。

質疑遣散為執委單方面決定

街工主席盧藝賢在10月30日晚稱,會方已有決定,其後在11月6日和郭文浩開會,指執委已決定解散天晴團隊。郭文浩反問為何只解散天晴,而沒有「處理」天耀,對方引述何惠彬的回覆稱能獨立工作。郭文浩質疑是執委的單方面決定,但對方態度強硬,表示將會在11月尾給予遣散費。

天晴團隊在11月14日和盧藝賢見面,反映不滿及質疑執委急速地作裁決,對他們不公平。郭文浩引述盧藝賢當時的說話,「Lastday 可以係19號嘅(12月),未做哂啲嘢咪繼續返,做哂咪唔好再返囉。」郭文浩反駁指,街工業委會對解散天晴團隊一事毫不知情,在10日曾召開會員例會,會上亦從沒有討論天晴團隊,「咁係暪騙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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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組事件2.0

勞工組事件早前鬧出軒然大波,譚亮英、王曉君及黎治甫不滿街工以財困為名,實為清算政見及路線不同的成員,事件最後導致多名街工會員及執委退出。今年七一遊行,街工和當時未離職的勞工組分成兩條隊伍,郭文浩選擇站在勞工組的一方。他透露,事後有街工會員向他追問「原因」,梁耀忠在七一前亦向郭問到對勞工組事件的看法,認為今次是勞工組事件2.0,「根本唔係財政困難,而係路線之爭和秋後算帳吧。」

勞工組事件後來迅速發酵,郭文浩指會內當時兩極化,年輕的會員一直希望將對外的議題放進會內,但會內的同事參與程度卻不高,令街工成了單純處理勞工個案,「不理世事的團體」。蘇耀昌回應時稱,「如果要澄清,只會越澄清越『禾』」,「慢慢睇落去,就睇到係咪財赤問題,事後睇返誰是誰非囉。」他認為在風頭火勢時,很難將道理說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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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耀昌(資料圖片)

蘇耀昌指街工不想放棄天水圍

蘇耀昌又提到,街工將會繼續天水圍的地區工作,「不想放棄,想保留做基本服務」。但蘇耀昌補充指,街工是要將長期虧蝕的中心收縮,但不希望「全部摺哂」,「有一日搵到錢,咪擴張返囉。」

此外,天晴邨晴碧樓外設有巴士站,路線K73往返天恆邨至元朗西。郭文浩一直要求運輸署及港鐵加設上蓋,但一直沒有回音。他遂自行加設帳篷方便居民,但其後食環署等部門指帳篷對道路安全造成影響。有街工會員喚他「不要這樣搞」,不然港鐵會向梁耀忠投訴,「真係好失望,自發,自救,老會員竟然咁樣講。」

三人將會在即日離職,但他們都表明不會放棄地區工作,並會考慮透過眾籌籌集資金。

記者:麥馬高


封閉公民廣場被判違憲 林鄭月娥:需時研究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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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早前就政府封閉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昨頒下判辭,指政府圍封公民廣場違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回應指尊重裁決,但稱需時研究判辭,又指該處屬政府總部範圍,需平衡公眾使用及政府總部運作需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尊重法庭裁決,但稱由於只是昨天的事,尚待相關部門及律政司研究判辭,再採取下一步行動,亦會著行政署研究市民使用東翼前地的指引。

林鄭月娥又邀功指,東翼前地在她上任前本來是完全關閉,她上任後則有限度開交予市民申請作集會用途。她指東翼前地「畢竟是政府總部」,不少市民前來開會,政府需保障政府總部有效安全運作。

她又主動回應輿論指「重奪公民廣場案」錯判周永康、羅冠聰及黃之鋒三人,林鄭月娥指該些意見對香港法律「唔係好了解」,指每一宗案件均是按證據、律政司獨立地按檢控守則決定,再交由獨立的法院裁決,市吹不滿亦可提出上訴。林鄭月娥重申這些案件的判決與東翼前地是否開放並無關係。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昨日的判辭(HCAL 136/2014)中,引述西貢區議員方國珊一案,方國珊曾在立法會工務小組會議上,身穿反對擴建堆填區的T恤遭檢控。終審法院裁決時指,表達意見的自由不應因所處的地方而有分別,私人物業的權利亦不能凌駕《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行政署在星期一至六完全不批准市民使用東翼前地,屬超過實際必要所需,裁定違憲。

在政府設立公民廣場初期,少於30人的集會或遊行,可在任何時候在公民廣場內進行,多於30人的,則須獲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但是在梁振英上台後,廣場的使用愈見封閉,到現時亦只能在周日才能申請使用,令市民無法充份地使用廣場,向當局表達意見。

民主黨昨發表聲明指,政府設立公民廣場初期,少於30人的集會或遊行可在任何時候進行,多於30人則需獲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民主黨促林鄭月娥盡快重新開放公民廣場並拆除圍欄,貫徹「門常開」理念。

看陳凱欣,我想起做記者最怕聽到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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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有點自虐狂,當記者或做時事節目主持、尤其是訪問達官貴人時,我最害怕聽到被訪者一句話:「你的問題問得真係好!」

每次聽到這句「讚美」,我就倒抽一口涼氣,毛骨悚然,滴汗、嘆息、自責。

這句話什麼意思?就是代表着記者問的問題,正中下懷,高官巨賈鬆一口氣、大感快慰、欣喜莫名。記者的天職,除了報道事實,還要監察權貴,就算所謂傳媒監督不需要每時每刻要做,一位稱職的記者,不應讓高官感到舒泰安心,如果他們聽到你的問題後如釋重負,就是記者要檢討的時候。

所以,當一位記者竟然被高官賞識,招攬入局,成為政治助理乜乜乜的時候,我總感到不安。當然,不能排除,也確實見過,有些記者具批判力也分析獨到也會得高層賞識,轉職政府於另一崗位也可以為民服務而不辱使命,沒什麼不妥。一日做記者當然不是一世要做記者,若我這樣想就實在太天真太離地太自以為是。

好了,再進一步,有做了十多年記者的人,如陳凱欣,加入政府,做做社企,再代表建制派參選。

人各有志,我也很寬容,當陳凱欣尷尬地迴避有關馬凱事件如何影響新聞自由,若然批評她忘記了初衷,就陳義太高了,只有她的師長能有地位說這種話,我不是她肚裏條蟲,只是相逢而不相識的同行,怎知她的初衷與理想?香港沒有法律規定一個記者的初衷要捍衛新聞自由,而家犯法呀?再說,今時今日,忘記初衷是生存技能,背棄理想誰人都可以,見得多,習慣了。

又有人說,代表建制派參選無問題,但陳凱欣不斷重提自己是記者出身,又說「生在我身的DNA是傳媒」,消費主播光環不妥,我也不同意。

做電視新聞主播,消費光環是延後利益,老闆們已計算在你微薄的薪金內;不消費電視新聞記者曝光的人氣,就對不住自己,例如筆者就絕不客氣。故此本人很認同陳凱欣,消費光環,乃天經地義,更加要連本帶利好好收割。

至於談到香港新聞自由排名大跌,陳凱欣說過一句,「我自己的新聞自由無收窄」,這句話真聰明,有如排隊上京面聖的傳媒總編輯說「我編輯很自主」。的確,當一位記者問問題時,能令高官權貴展露歡顏,溫暖人間,他的新聞自由從來不會被收窄,他是世界上最快樂的記者,恭喜你。

不過,有一點我仍然未慣,仍然看不過眼。

陳凱欣參選,拉票與支援網絡都是建制派,她卻三番四次迴避自己代表建制參選;到最近的造勢大會,不認不認還須認,自己是建制派唯一代表。

當記者,最最基本職責,是求真;當一位政治家,最最基本底線,是說真話;當一位候選人,最最基本倫理,是對選民誠實。講完。

(九龍西補選候選人尚有李卓人、馮檢基、伍迪希及曾麗文。)

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加長版

幹嘛含淚投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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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將至,全台熱鬧滾滾,候選人陸海空三軍總動員,拼場、拼人氣,也屢出奇招,無不希望贏得最後勝利。

不少民眾會自動加入戰隊,幫忙宣傳或與對手對嗆,到了投票的關鍵時刻,不論是「理念型」或「粉絲型」的選民大多會趕往投開票所投下神聖的一票。於是,候選人大聲疾呼要「北漂」的孩子趕緊回家,大學校院裡也揪團搭乘「返鄉專車」,也有不少旅外的遊子或是商人專程搭機返台投票。

但,你為什麼要投票呢?都想清楚了嗎?候選人的政見都看過?比較過了嗎?這些政見是空嘴薄舌的空頭支票?還是紮紮實實地研究結果?可行嗎?作得到嗎?如果都不清楚,你為什麼還要投票?只是對某個政黨的政治理念死忠認同,就以為他們推出的候選人就是好咖?或者,你看了媒體報導或者臉書社群覺得這個人很不賴,所以要將未來四年托付給他?

雖然從小的教育就告訴我們要「選賢與能」,但這真是我們的投票標準?如果戰場上沒有「賢」與「能」是否仍要投票?我們投票的真正投票原則是「在爛蘋果中選擇比較不爛的」?還是只是「防止討厭的人當選」?

有時你心中最愛的候選人明明是A,可是他當選的機率很低,而你非常很討厭的B當選機率卻很高。你發現若投票給A他不會當選,也浪費選票,此時,另一個對你來說可有可無,但有點糟的候選人C卻有可能因為你的支持而當選,阻斷B的從政之路,於是,你會把票投給C,因為你的目的是要「防止討厭的人當選」。

這其實是選民的「理性」計算結果,卻未必符合民主投票的目的,也無法選出你的真愛,但有時因為你的苟且與心機,反而幫助了另一個新的「禍害」。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在爛蘋果中選擇比較不爛的」投票行為,你明明知道所有侯選人都很糟,但卻執著於投票是民主社會公民應盡的義務,又不想投廢票或不投票以免浪費「神聖的一票」。因此,你總是「含淚投票」,從來就沒有開開心心地選出自己心中的最佳主角。然而,相對不爛還是爛,政黨就看準你這樣的心態,下次還是推個爛人讓你選。

坦白說,不管是「在爛蘋果中選擇比較不爛的」或是「防止討厭的人當選」的行為都是無奈的選擇,但有時是因為我們以為民主就是投票,而缺乏更多的公民參與。例如,投完票後,你要負責任地監督你支持的候選人,作不好,就讓他下台;或者,你可以用更多行動參與社會,要求你選區的候選人修改選舉制度,降低諸如保証金或不分區得票比例等參選門檻,讓有理想的人有機會從政。若是這樣,也許,以後你投票會開心一點。

原文刊在作者 Medium

【台灣九合一選舉】樹黨潘翰疆:環保運動政治化 增大兩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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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剛剛在咖啡廳坐下,樹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潘翰疆便喋喋不休跟我們說起他在2014年「大巨蛋護樹」的抗爭經驗。2014年的春天,太陽花學運剛結束不到兩週,由遠雄集團負責的台北大巨蛋工程以拓寬道路為由,移走週邊行人道上的樹木,引發護樹團體抗議。護樹行動於4月23日晚間展開,包括紮營夜宿、舉辦活動,行動者甚至以肉身抱樹阻擋機械。

護樹行動累積公民力量

潘翰疆今年50歲,最開始他只是關心反核,大學畢業後做國際貿易。2000年在廢核爭議下,收到台灣老派環團「環保聯盟」的工作邀請,但他發現大家想像之中環保運動的重心都在鄉下,而他選擇在台北護樹。 「如果無法動員別人保護家門口的樹,如何動員別人去保護遠在天邊的森林?這是我當時的初衷。」

2006年弟弟潘翰聲首次以綠黨身份參選台北市議員,他開始幫忙,但潘說他「只是綠黨的外圍,是綠黨的支持者。」2009年潘翰疆離開綠黨,此後有人報案,潘就跑去護樹,每一次護樹,已經變成一次社區組織,每次他都嘗試叫報案者一起進行行動,逐步累積公民力量。「有人報案我就去問說你有幾個鄰居,你們要不要跟我一起出來,我教你們怎麼聯署。」

累積了數年經驗,潘已經很清楚社區不同人群的喜好。「我剛開始護樹就在校園和公園。為了聯署,公園要找使用者,校園要找家長。公園的使用者分兩種,像養生、扇子舞的,她要泥地,但是有些是玩國標的,他們喜歡水泥地,就不是我們的支持者。光是公園,因為運動形式就產生要水泥地和不要水泥地的衝突。」

除了分析社區不同成員的立場,潘也尋找關鍵的當區戰友:「有些是中產階級,專職的家庭主婦,小孩不要太小,有三至四個戰力就很強。如果是老人家,也有他的人際網絡。學校的話就要從校友、家長、老師來動員。」他坦言過程中遇到不少抹黑,如有民進黨議員說他們是為了參選才護樹。

民間力量彌補制度缺陷

面對馬不停蹄到處護樹的潘,我們不禁疑問:「台灣不是有樹木保護法的嗎?」潘說:「樹木保護條例(註一),只保護乎合標準的。以台北市來講,有好幾萬棵行道樹,可是受保護的只有兩千棵。另外四萬八千棵隨時都可以移植,也不需要移植計劃(註二)。」潘認為樹保法存有漏洞,當遇上開發壓力時,即使是受保護的樹也未必能原地保留。

潘認為最擋得住砍樹的是民意,而不是法規。「現在台北市比較不敢斷頭修剪,是因為大家都會打電話抗議。可是進步還是很緩慢,所以才要參政。」不同縣市的樹木保護制度各有不同,台北市把受保護樹木當為文化資產由文化局管理。潘認為現在文化局嚴格審查受保護樹木的移植計劃,是護樹團體的爭取成果。

「公民力量愈大的地方,行政部門回應得比較快。」潘回應為何比較前衛的政策,常常從「雙北」(即台北市和新北市)開始。潘指出自己也是靠公民力量推動樹木保護政策,「台北市的樹木保護條例已經十幾年了,有些執行不好的,我們就慢慢修正,等到台北市做好了,起初新北市連樹保法都沒有,到後才來有樹保法,但樹委會卻一直沒成立,樹委會的成立拖了兩年,成立後又有黑箱,不讓我們進去。」他回顧雙北市的進步,都是一步一步好不容易爭取回來。樹保法需要從各個縣市立法,潘期望護樹行動可以從台北出發,慢慢擴張到其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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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提供圖片)

「小太陽花」:大巨蛋護樹行動

過往潘翰疆一直在幕後工作,在大巨蛋一役才第一次激烈抗爭,第一次擋在卡車前面,在樹上留守了12天,「那一次太陽很大,被曬昏了,中暑才下來。」抗爭持續了4個多月,每晚有至少二、三十人通宵在現場,「大巨蛋行動因為搭上太陽花學運,變成一個小太陽花行動。」

潘翰疆回憶有次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派人來拆帳篷,「他們在半夜一、兩點的時候,清潔隊加班很快把東西移走,根本無法阻止。」被拆了帳蓬後,潘與護樹團隊包圍警察局,半夜也有二、三十人參與,要求天亮之前歸還物資。「在台灣包圍警察局,對警察局或派出所都是很大的壓力,我每次跟警察局談判的時候,分局長都會說:『你有什麼東西我們可以溝通協調,但你絕對不可以包圍我的警察局。』」潘說原本警方稱他們的行動違法、物資是廢棄物,不願歸還,但他們幾十人包圍警察局兩個多小時,警方就妥協了。

然而,潘翰疆感嘆不知道大巨蛋護樹行動是成功還是失敗。台北大巨蛋的選址原本是個小森林,種了一千多棵樹。2006年要興建大巨蛋的時候,潘和弟弟潘翰聲召開了第一場反大巨蛋記者會。可惜到了2009年,護樹行動仍然沒能集結更大的能量,千多棵樹被慢慢移走。2014年,被移動的是在大巨蛋旁行人道上的三十多棵樹,「其實如果以大小來說,一千多棵樹大家應該要更認真保護啊。」

潘說大概當時政府怎麼也沒想到,因為三十多棵樹被砍,竟然可以釀成如此激烈的抗爭行動。除了郝龍斌,當時有計劃競選台北市長的人都曾經到場聲援行動。潘說他留守樹上時,當時還未宣佈參選的柯文哲爬上樹探望他,柯更在媒體前說:「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要看它怎樣對待樹。」

不過,潘翰疆指柯文哲上任後,未有妥善處理大巨蛋問題。「一方面是遠雄的財力太大,另一方面還是要怪馬英九。這是馬英九在任台北市政府時跟遠雄簽的契約,這是一個明明白白的弊案。」大巨蛋項目並非公開招標,而是由甄審委員會甄審,根據檢察官調查報告,契約裡只有3項條款對台北市政府有利,其他40幾項都是傾斜財團。

「如果只有兩黨,隨便做都比國民黨環保」

2014年8月,潘翰疆與弟弟創立樹黨,「如果當時大巨蛋我們沒有政治行動的話,是擋不住的。」潘笑說他組黨參選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希望鼓勵更多年輕人參選。潘氏兄弟也認為要把大巨蛋抗爭政治化,希望討論在選舉過程繼續延續,把如此強大的公民力量,發展成政治力量。

觀察台灣幾十年來的環保運動,潘認為傳統環保人士很多都有政治潔癖。「不少稍為有些社會閱歷的環保人士會覺得,做一個環保團體的發言人非常好,但當要參選,level就下降了。」也有一些環保運動的朋友跟他說,如果要參政,加入民進黨就好。潘解釋台灣的環保運動跟民進黨比較親近,與國民黨的背景有很大的關係,「在國民黨時代,做環保運動有機會被砍被殺,國民黨會說做環保的是環保流氓。當時你要反核、你要做環保的事情、言論自由,全部都會納入黨外的旗子之下。」

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時候,環保團體要求「廢核家園」,當時民進黨政府沒有做到,「一些比較傳統的環保團體就說要給民進黨機會」。雖然現任總統蔡英文也把「廢核家園」寫進法規,但潘仍然認為民進黨在環保的部份是會嚴重妥協,「如果沒有第三勢力,只有國民黨跟民進黨,有一個非常親開發的國民黨,那民進黨只要比他沒有那麼親開發一點就可以了。如果台灣只有兩大黨,因為有個不環保的,你隨便做都比他環保。」

「傳統的政治陣營,只要一選舉,他馬上就說他搞環保運動不是真心要搞環保運動,而是為了政治才做環保運動,說我們兄弟反大巨蛋就是為了要參選議員。民進黨的議員也曾經這樣批評我們,說我們在做秀。」

「但我們從來沒有欺騙民眾,違背競選的承諾。我弟弟從大巨蛋1.0出來參選時,就說他出來參選就是要反大巨蛋。因為參選才能讓國民兩黨的壓力達到最大。大巨蛋這個案子太大了,大到你用傳統的環保運動其實擋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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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樹議題打破藍綠隔閡

「真的要感謝國父,深藍眷村的伯伯真的很愛樹。」我們聽得一頭霧水。「3月12日國父逝世紀念日就是植樹節,為了要表彰跟國父的連結,只要是國民黨政治人物,植樹節一定會種樹。」因為國父說要護樹,樹黨也有深藍的支持者。「我們因為樹這個緣份走入眷村。眷村裡面有很多樹,有的是老房子裡面的樹,文化資產需要保護的。另外一種是類似國民住宅的高樓大廈,它有一些以前種的樹,沒有考慮到建築物,樹根會弄到水泥,其實這些都有技術可以解決。有些眷村深藍的就會找我們去討論樹的問題。」

但這種跨政治意識的護樹心態也產生藍綠矛盾。「大巨蛋那區是比較深藍的,所以要投票時就成為一種矛盾。他愛樹護樹,支持我們反大巨蛋,可是大巨蛋計劃是馬英九簽訂的,馬英九是他們的精神領袖。會有這種心裡錯亂,還蠻有趣的。」

善用市議員權力 守護行道樹

潘指出守護樹木不能被動地進行,「我們以前一般在街頭抗爭,環保團體很喜歡用環評會作為一個主戰場,我個人是不贊成只用環評會或樹委會當主要的戰場。這個案子出來,官方報告、學者專家意見,然後公民團體意見,然後你寫的意見會在會議紀錄裡面。有形式上的審核,但是很容易受人為的操縱。人為的操縱當然就是財團壓力越大,或是政府非幹不可的時候,黑手就伸進環評。」

潘指出護樹行動的各種可能性,「都發局在管都市計劃時,把全台北的老樹盤點出來,這兩千棵老樹所在的位置,都把它劃為綠地」,「如果我們遇到私有地,私有地的地主不願意保護樹,那可以把它徵收」。「你從源頭去管制是最容易的,可是公民團體誰會理你。一個單獨的護樹案,可以找到媒體,可是像我剛才講全面的護樹方案,媒體不會那麼有興趣去聽。」潘慨嘆公民團體難以從體制內改革,但市議員有權力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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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長達兩個小時的訪談,在下午5點半已入黑的台北,潘立刻趕在下班高峰時間在中山站外拜票。沒有橫幅、站牌,簡單地一枝競選旗插在單車上,穿著競選衣服的潘在冷冷的晚上,拿著咪高峰,不斷以國語和台語道出自己的政見,太太不停在人群中派發宣傳卡片。出乎意料地中山站路口的市民頗願意拿卡片,特別是中年人,更拿在手中看好一段時間。到底潘的用心,有多少人會欣賞到呢?

【樹黨簡介】

樹黨成立於2014年8月10日,由長期參與環境保護運動的潘翰聲、潘翰疆、冼義哲及樹木保護、動物保護等公民團體共同發起成立,是全球綠黨聯盟的一員。2014年9月,樹黨投入2014年台灣地方選舉,推薦20人參選縣市議員、市民代表、鎮長及里長等職,其中包含潘翰聲、潘翰疆兄弟與眾多青年候選人一同參選。今年樹黨亦有4人參選台北市議員,包括:潘翰疆(中山大同)、林逸萍(大安文山)、林柏勛(松山信義)及吳曉東(內湖南港)。

【註一】樹木保護條例

台灣於1969年開始推出「台灣省行道樹栽植管理辦法」、「加強珍貴老樹及行道樹保護計畫」以界定「珍貴老樹」並予以保護。直到近年,中央法規由農委會林務局進行珍貴樹木保護立法的研議。而各縣市在地方制度法的授權,以及配合各地民間團體與愛樹人士的大力推動下,漸漸制定若干樹木保護條例。目前有「高雄縣特定紀念樹木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台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新竹市樹木及綠資源保護自治條例」、「宜蘭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台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之制定。每個地方行政區域對受保護樹木之定義及相關政府部門之分工都有所差異,以下以2003年成立之「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加以說明。

「受保護樹木」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樹木:
1. 離地1.3公尺所之樹胸高直徑0.8公尺以上者
2. 離地1.3公尺所之樹胸圍2.5公尺以上者
3. 樹高15公尺以上者
4. 樹齡50年以上者
5. 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之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罰則:
擅自砍伐、移植或破壞受保護樹木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款。開發者如沒有按規定進行移植與復育計畫,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下之罰款。

【註二】

在法規「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下,受保護樹木的保護計劃及移植與復育計劃需由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樹委會)審議。

記者:文己翎、彭婉兒

公務員學院迫遷展亮 羅致光反怪責有人製造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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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右來源為維基百科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今年的《施政報告》中,突表示要在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現址興建公務員學院,事前完全未有諮詢,亦有延續中心服務的安排。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時,竟指部份言論製造驚恐,遭多名立法會議員連番炮轟。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就事件舉行公聽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當局會在市區覓地重置一所位置更方便的新中心,他指「雖然俾人話係語言偽術」,但「由頭到尾」均是表示會重置中心。羅致光指,2019年中會確定營運者,會做到無縫交接,新的中心會是「加強版」,融合特殊教育服務中心及綜合職業訓練中心。不過羅指新的中心地點不能公開,指需先做好地區諮詢,亦不能確定營運者為現時的職業訓練局。

羅致光又指,目前坊間「太多假設的而且確係幾嚇人」,又促「唔好講咁多野令大家咁驚恐」。

羅的言論引來多名立法會議員猛烈批評,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假如政府公佈2021年清拆香港大學,原址會興建大灣區大學,港大學生會無縫交接,但新的港大要是加強版,但其實並無任何研究指目前的香港大學「做得唔好」,「重置係邊依家唔講得」,亦不能確定新港大由香港大學營辦。張超雄反問這個比喻就是目前觀塘展亮面對的處境,「係咪好驚嚇呀?」

張超雄追問兩個問題「點解要踢走我(觀塘展亮)?你有無問過我(觀塘展亮)?」

羅致光回應稱「從來無講過殺校、踢走任何人」,重申「唔係踢走而是重置」。張超雄即反駁「拆咗你間屋,新既屋未必叫羅宅可能叫張宅,咁係咪叫重置?」羅竟指「我地心目中覺得係重置」,不過又指張超雄的比喻「好難答」。

張超雄又批評羅致光指要先就新的選址進行諮詢,「起就要問當區區議員,拆就唔洗問持份者?」他再問出席公聽會的展亮技能發展中心(觀塘)陳保龍,是否《施政報告》公佈當日才知道事件,陳院長回應稱「無錯,當日先知道。」

熱血公民鄭松泰直斥羅致光「無賴」,「係你話要搬!」他又斥政府指公務員學院會是新地標、活化市區,批評政府迫走展亮是「掃走你唔想要既野,展亮中心就唔可以活化社區!?」他又批評羅致光一直無諮詢展亮,羅在鄭追問下承認融合特殊教育服務中心及綜合職業訓練中心的構思雖然「一直進行中」,但「所有人都係今日聽到我公開地說。」

區諾軒則批評如果羅致光不希望社會驚恐,「咁你唔好講呢種驚恐既說話先啦!」他又指2018年審計報告指特殊教育需求激增,今日政府的回應亦十分「求其」,只有兩頁紙,又斥局長所謂的「加強版」「究竟加強乜野服務?」

民建聯兼觀塘區議員柯創盛亦發言指今次事件令人「非常非常非常之失望」,認為是「好心做壞事」,如今觀塘展亮「肉砧針板上」,搬遷亦欠缺充足諮詢及理據。他稱作為觀塘區議員要表達強烈不滿,斥今次安排倉促。

教育界葉建源批評今次事件是「拆樓封舖」,促讓觀塘展亮繼續營運。他亦質疑為何公務員學院必須在觀塘展亮原址興建,「新既機構放係邊度都得架。」羅致光回應稱今次涉及整個地區的整體更新,政府會首先與職訓局商討細節,重申不是任何機構有同等機會成為日後新中心的營運者。

多間機構包括觀塘展亮、職訓局、教協及多名學員家長出席公聽會,教協權益及投訴部主任譚耀宏代表教協表示對迫遷展亮表示驚訝及收回決定,觀塘展亮是九龍惟一一間特殊技能中心,為十種不同殘疾提供課程,學生及課程數目均是全港最多,去年申請入讀人數亦超逾學額,學員就業率高逾80%。教協不滿中止觀塘展亮服務及重新招標,要求「不遷、不拆、不殺校」。

職業訓練局執行幹事尤曾家麗亦有出席,指對於未能延續服務表示失望。學員劉秋如稱老師「教得咁好,點解你要拆咗佢,有無問過我地啲同學?」另一名學員李業福以手語發言,家長黃謙斥羅致光是「虛擬局長」、「晒時間」,促政府「當佢地(學員)係一個人」,「公務員好人好姐四肢健長,度度都去得,你(羅致光)唔去人性、道德角度去睇呢件事。」院長陳保龍期望局方繼續支持,指學員畢業後仍需不斷回來找師生及輔導員跟進,服務要有持續性。

公民黨郭家麒問羅致光會否與持份者會面,羅無正面回應,稱要視乎日程及工作進程。主席鄺俊宇問羅致光會否向出席的學員「講聲唔好意思」,羅指「有困難」,過程中不少人作出不少假設,認為事件屬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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